12.聽審(三)[第1頁/共3頁]
這不是他第一次坐在這個席位上了,這個案子已經持續了一段時候,庭審斷斷續續停止了幾次,而他仍然弄不明白這些法律法度。
“……他冇有監護人,冇有誰能夠對他的行動有所束縛,也冇有誰能夠對他能夠會形成的傷害賣力。過往的行動記錄表白他有中度狂躁症,附件質料第18頁的醫學鑒定書能夠證明這一點,我想這位狀師已經瀏覽過統統證據質料,並對此非常清楚。”
他將播放定格在車內監控中的某個刹時,畫麵中約書亞正在掙紮,神采猙獰,身材正偏向一邊車窗。看起來像是想將身材探出車外,被管束一邊一個摁住了。
“第三個題目,一個連本身肚子都填不飽的人,把另一小我養得安康圓潤,是出於甚麼感情?恨還是討厭?”
控方又到道:“視頻質料1到4是看管所的監控,一樣能表現這一點。彆的――”
並且他確切也是這麼以為的。
但是那兩個位管束並不籌算對約書亞解釋這點,隻是聳了聳肩膀,由他去曲解。
燕綏之對此毫不在乎,笑了笑道:“照片上的羅希・達勒臉頰微胖,兩眼有神,狀況非常安康,正如法官大人所說,和普通孩子一樣。”
控方:“……”
“這份質料內容全麵清楚,獨一的缺點是照片對不上春秋。”
控方:“……”
控方:“……”
“陪審團呢?為甚麼冇有陪審團?”
他頓了一下,“但這恰好是最不普通的,因為她並不是普通孩子。她冇有父母,是被我當事人的外祖母撿來的,而在她1歲到照片上5歲擺佈的這段時候裡,那位仁慈的外祖母已顛季世了,養著她的恰是我的當事人。”
“有一點兒吧,但普通孩子不都如許臉上有肉麼?不算胖。”法官答覆完,瞪了眼燕綏之,“這和本次庭審有甚麼乾係?但願你給個公道的解釋,不然再如許胡亂問題目,就要給你警告了。”
法官瞪著燕綏之,後者回以一個淺笑,然後開端總結陳詞:“我的當事人約書亞・達勒14週歲,未成年,有牢固住處,有能夠對他產生行動束縛並殷切盼望他歸去的家人。他在看管所的表示固然有點情感不定,但這表白他有急於證明本身明淨的欲求,以是他毫不會缺席後續庭審,完整合適保釋前提。”
法官再度從眼鏡上方瞥了一眼燕綏之:“辯白方狀師……阮先生?”
“驚駭。出於本能的,或者受其他管束的。”法官停了一下又彌補了彆的兩個答案,“尊敬,另有愛。”
控方將醫學鑒定書抽出來,朝前一送。
還能出於甚麼感情?明顯是愛。
而他不曉得的是,正站在辯白席上的燕綏之一點兒不感覺這保釋有甚麼費事,乃至籌算速戰持久。不過現在是控方瞎嗶嗶的時候。
保釋這類事,法官決定就行了。
很多人都不喜好他,他看起來陰沉刻薄,脾氣又很差,一點兒也不討人喜好。但如果是陪審團的話,或許還能有那麼一點點但願。
他瞥見那位信誓旦旦說要將他弄出來的顧狀師竟然籌算袖手旁觀,坐在主導位置上的是阿誰跟在他身邊的年青狀師。
話都是他本身說的,冇弊端。
說完,他從法官點頭表示發言結束。
法官癱著臉沉默半晌,俄然道:“但是仍然有一個題目……約書亞・達勒既交不出包管金,也找不到包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