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不甘[第2頁/共3頁]
三太太也聽聞,京裡現在的婚姻,不問家世,直取資財。陳家有的是錢,足能夠把十三娘嫁到七娘子勢均力敵的人家,她就動了心機。
家裡設席接待陳大郎。
“我曉得。”景氏笑道,“你這孩子,老是當你母親傻,千叮嚀萬叮嚀的!”
“娘,我們......”陳十三娘終究忍不住,焦炙開口。
或許,是跟陳十三娘有關。
淩青菀往景氏懷裡靠,撒嬌道:“娘冤枉我,我是曉得娘心腸軟、麪皮薄,拉不下臉來。”
再嫁的話,就冇那麼輕易了。
陳十三孃的婚姻,是兩年前定下的。
陳大郎的模樣,和淩青菀料想的差未幾。
本來,他們是奔著陳家有仕進的親戚而來。
第214章不甘
半晌以後,出去一個男人。
但是對方不肯,死活不退,就鬨僵了。三太太見談不攏,就帶著孩子們跑了出來,一走了之,捱過三年再說。”景氏低聲道。
半晌,天井裡才響起腳步聲。
莫非三太太看著陳七娘嫁到了淩家,有點權貴親戚,也想讓女兒嫁個仕進的?
景氏纖瘦的胳膊摟住了女兒,用力點了幾下她的額頭,道:“油嘴滑舌的!”
陳三太太和她女兒坐立難安,神采都欠都雅,彷彿想要逃脫,但是又感覺不當,唯有等候著。
陳七娘天然也不能經驗長輩,說了幾句話,就各自散去了,陳七娘去外院見她的長兄,兄妹倆說了一上午的話。
“是啊,大舅老爺。”景氏也道。
“這是如何回事啊?”陳七娘這個時候,纔開口問陳三太太,“三嬸如何不肯回家?”
婚姻“直取資財”,也是比較缺錢的人家。並且,十三娘訂過親,即是婚姻建立了。再次改婚,嚴格上說算“再嫁”。
另一方冇有大錯、又不肯意退親,官府會判保持舊約,還是要出嫁。
“阿誰十三娘,暮年定了婚事。客歲陳家不是靠販糧食發了大財麼?三太太感覺發財了,應當給她女兒找個官宦家世的,不甘心嫁給商戶,非要退親。
既然對方不肯意聽離,陳三太太就帶著女兒出來遁藏,躲過這一年,就滿了三年。
陳七娘早已曉得真相,她不過是明知故問。
陳十三娘也垂首不語。
每小我都愛財,當權者更是。
景氏在女兒跟前,是藏不住話的。
“大舅老爺,您可貴來趟看我嫂子,不如先住下,再做籌算吧。”淩青菀道。
中午,淩青城從宗學裡乞假回家。
陳三太太瞪了她一眼,表示她坐歸去。悄聲說:“彆慌,有娘呢!”
淩青菀還在屋子裡,冇有起家。
他就是陳七孃的長兄,陳家大郎。
十三娘比淩青桐大兩歲。
“前次三太太還探聽桐兒的年紀呢。”淩青菀發笑道。
淩青菀也感覺這個考慮是精確的。
“娘,您彆承諾甚麼。”淩青菀道,“陳家是不成能答應她們在這個風口浪尖混鬨的。”
歸正陳大郎都來了,事情遲早要說開的。
淩家固然落魄,可到底也算有權貴親戚,陳十三娘訂婚的對方是商戶,不敢到淩家撒潑。
“娘,陳家到底甚麼事啊?”淩青菀也問。
陳大郎也不好再說甚麼,隻說叨擾了。
本朝的律法規定,女已受聘,婚姻即勝利立,無端不得毀約。若非要消弭婚姻,需得官府裁定,兩邊誌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