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針鋒相對[第1頁/共3頁]
“既然如此,那就連同工程承包的事情一起上會如何?”吳蔚挑眉笑道。
“王書記還是很共同我的事情的。”吳蔚一看兩人要爭論起來,從速說道。
王小妮麵紅耳赤,她這個主持村兩委事情的,竟然不曉得村民集會如何開,真夠丟人的!像吳蔚這類受太高檔教誨的,王小妮真是拿他一點體例也冇有。小夥子帥是帥,就是脾氣脹性了點兒。
“你說這話也不好好想想,你在我們村裡入的黨,現在在這個村,既然當了這個村書記,就得想著說了算!小吳是咱鄉裡的,在這駐村駐了好幾個月了,你想過如何共同小吳的事情冇有?小吳搞了這個‘蛇仙穀’打算,還不都是為了你們村裡著想?!”王天富看王小妮辯駁他,也感覺臉上掛不住麵子,聲音大了起來。
李天星是站在吳蔚這邊的,聽王小妮這麼說,便嚴厲地說道:“王書記,條約到期了就得重新發包。大眾不承諾,你能夠做做大眾的事情嗎!承包果山的,多數是馬家人,你在馬家人中聲望這麼高,你說的話他們都聽的。”
眼看柳絮飄飛,萬物吐綠,連風都跟著暖了起來。吳蔚一向住在蛇仙,並冇有到鄉裡來。李天星到村裡來了一趟,說是來看看他。那天,王小妮表示得非常衝動,她說蛇仙已經好久冇有當書記的來過了,三年間,隻要朱柏成阿誰鄉長來過一次。李天星來了,意味著他們蛇仙村又回到了帶領們的視野當中。
獲得了李天星的首肯,吳蔚當夜便決定召開一個戶代表會。王小妮當即表示反對,說承包果山這麼大的事兒,應當開一個村民集會。吳蔚把《村民委員會構造法》拿出來,翻到了第二十二條:召開村民集會,該當有本村十八週歲以上村民的過半數,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戶的代表插手,村民集會所作決定該當經到會職員的過半數通過。法律對召開村民集會及作出決定另有規定的,遵循其規定。
吳蔚一席話說完,王小妮撇了撇嘴,不覺得然;王天富眼眼一亮,悄悄點頭;而李天星,則嘴角扯出一絲笑意,嘴上卻冇有“是”或“否”的表達。
“三叔,我們村誰說了算,你還不曉得啊?”王小妮見王天富當著李天星的麵攻訐她,天然是不樂意,為了找回點兒麵子,便頂了歸去。
這不軟不硬的釘子,刺得王小妮無話可說,在李天星麵前,她還是有所顧忌。她現在也已經看出來了,在李書記的眼裡,小吳是個好同道。
“如何,不承諾?那好,我也是個痛快人,你曉得我在老馬家的位置,我要想給你設置點甚麼停滯……你還是當真想想吧,想好今後再給我答案。”馬土根臉上暴露對勁的神采,吳蔚真想上去一把薅住他的衣領,擺佈開弓“啪啪”打他幾個耳光,可這個時候,他不能意氣用事,他得有充足的忍耐力。
李天星的話,讓王小妮極其惡感,但又不好說甚麼,心下不住腹誹,前程,我前程你娘阿誰屁!這算甚麼前程,純粹是窮折騰,把老孃折騰急眼了,老孃我耍叉不乾了!
“小吳乾部,你說的輕巧,誰會種草藥,誰會食用菌種植?我們這些土老百姓,有的吃穿用度就行了,如果折騰,把手裡那點錢兒都折騰出來?到時候老百姓哭爹喊娘,找誰要錢去?”這個發起,吳蔚已經向王小妮提過幾次了,每次王小妮答覆都是大同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