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2頁/共3頁]
一群人吆五喝六的湧進了盛家小院,鎖鏈撞擊的響聲“咣噹咣噹”的震著人的耳朵,刹時本來沉寂的小院便熱烈了起來。
盛思文唬了一跳,見著那些人穿戴的號衣,便曉得是京兆府衙的捕快,這桃花村究竟是個甚麼處所,如此首要?竟然還派了這麼多捕快守在這裡,一喊就到?
“你……”捕頭瞧著盛思文那氣憤的神采,也有些拿不定主張,朝盛思文拱了拱手:“這位老爺,我們傳聞桃花村有妖黨餘孽,我們家大性命我帶人前來緝捕的,如果有獲咎之處,還請老爺包涵。”
這王誌高好毒的心!不過是他家王二柱喜好上了本身,不想與鄰村的女人結婚,他便想出這類毒計來害本身,想要將本身和阿孃送進京兆府的大牢,一輩子都不要出來。盛芳華內心一陣發冷,都說民氣難測,在桃花村裡住了十多年,曉得王誌高是個吃拿索要,凡事要占強的人,可卻千萬冇想到他竟然能毒到這類境地!
當務之急,是要將那些捕快弄走才行,夫人已經承諾了褚國公府的求親,不管如何要將這個丫頭弄歸去才行,要不是到了結婚那日,莫非還要將明玉送到花轎裡頭去?
一個生得貌美如花的女人,手裡拿著一把鐮刀,正擱在一其中年男人的脖子上,這場麵,讓人看了不由得也是咋舌。
盛思文苦了一張臉:“隻要你放開我,我就能活。”
“如此說來,這女人與她母親,真是妖黨餘孽了?”捕頭又看了盛芳華一眼,有些可惜,這般仙顏的一個女人家,竟然會是妖黨餘孽!朝廷對這方麵抓得緊,一旦被定了性,即便冇有判個秋後問斬也會要丟去半條命哪。
跟在身後的捕快們見著自家頭兒俄然就慫了,不曉得究竟是如何一回事,但一個個的都跟著跪倒在地,口中告饒:“大人,請恕罪。”
大周這佩囊,源於唐朝的金魚袋銀魚袋,不過有所改進,正一品與正二品用的是紫色錦囊,拔取上等紫蠶絲精製而成,佩囊上邊還繡有各色飛禽走獸,以標記分歧的官階,文官正一品的佩囊上邊繡的是仙鶴,正二品繡的是錦雞,而盛思文扔下去的這隻佩囊,色彩深紫,上頭繡的恰是錦雞。
“誰說我是妖黨?”盛芳華見著一夥人慫了,這顆心才略略放了下來,看來盛思文的官位還挺高,扔個佩囊出去,那群捕快們便全認栽了,本身可得要抓住這個機遇,不能讓王誌高得逞。
“大人,方纔我們村裡有好幾小我作了證,他們都親眼看到了妖黨餘孽的手腕,他站在那邊,寸步未移,便有好幾個都摔到了地上咧!”王誌高說得唾沫橫飛:“大人,你說這不是妖術又是甚麼?”
可當下最首要的事情是,如何樣將這一夥捕快給打發走,她可不能束手就擒,衙門是個不講理的處所,冇錢莫要出來,像她這類冇錢還要被人誣告的,出來了就彆想出來了。
“你是這位大人的女兒?”王誌高張大了嘴巴,一雙眸子子都要掉到地上。
“你們可知我是誰?”盛思文有幾分活力,他堂堂一個正二品的吏部尚書,這幾個小小捕快竟然不將他的性命放在眼中?即便是京兆府尹本身過來,也要對他作揖打拱,反倒是京兆府尹的部下這般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