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人要有文化[第1頁/共3頁]
固然渾身不安閒,陳三郎還是心中一暖,天曉得這些日,他有多無助,多盼著有個神仙能救救本身啊。
“過來吧,爹爹不怪你……”陳希亮見狀,卻更加顧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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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房裡,陳希世和侯氏一坐一躺,他們兩個兒子,也被勒令站在擺佈鎮場。伉儷倆滿臉肝火,望著走出去的父子四人。
三郎不由偷眼去瞧陳希亮,見對方冇有透暴露不測的神采,明顯對有必然層次的人來講,這是個知識。貳心中不由哀歎:‘不懂法不可啊,這回如果能疇昔,定然先找本大宋刑律背熟了……’但現在,倒是束手無策,隻要靠這個便宜老子了。
陳希亮一向懸著右臂,都快酸得舉不住了,才把三郎等來,便將其緊緊摟在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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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讓陳三郎內心掀起驚濤駭浪,他可冇想過,竟會是這麼嚴峻的結果……比那些雇工說得還要可駭。他不曉得,這也是大伯兩口兒,臨陣磨槍的成果。
父子溫情了一會兒,陳希亮便抱著六郎,帶著三郎和五郎,大步向正房走去。
侯氏懵了,她哪懂甚麼大宋刑法?方纔說的那條罪名,都是陳希世一字一句教的,現在傳聞,另有甚麼‘縱宥慎刑’,自是兩眼一爭光。
緊緊抱著骨瘦如柴的兩個兒子,陳希亮卻望向了瑟縮在角落的三郎……當然,這是以他的視角,實在陳三郎是因為要給兩個弟弟當床,纔不得不靠在角落的。
“那是我的雞!”侯氏肝火沖天道。
“我家三郎出世於景佑三年酉月,滿打滿算九歲零七個月,天然合適十歲以下減免條例;十歲以下的孩子,懂甚麼大宋法規,曉得甚麼惡逆之罪?天然也合適無知犯法減免範圍。”陳希亮言辭振振道:“固然同是‘惡逆’,但‘毆擊長輩’,天然要比‘行刺長輩’要輕很多,隻是判刺配放逐。且到得公堂上,我自會奏請減免。大令必須為我上奏朝廷,當今官家乃是千古難逢的仁君,到時候必會寬宥我兒!”陳希亮大言不慚道。
“還睜眼瞎扯!”侯氏怒道:“我打鳴的公雞被他們偷著吃了,我但是從你小六身上,搜出鐵證來的,問問他們,有冇有這麼回事兒?!”
‘靠,冇體例了,忍一忍吧。’既然把本身當作三郎,那就得敬業啊,貳心中默唸著:‘我是陳三郎,我是陳三郎……’一邊停止自我催眠,一邊慢騰騰湊疇昔。
“不告而取就是偷!”陳氏語塞,陳希世隻好親身上陣。
“為甚麼不告而取!是因為告了也取不著!”陳希亮猛地一拍桌子道:“請你們奉告我,為甚麼我的兒子,會被趕到那間窩棚裡,他們是野貓野狗麼?請你們奉告我,為甚麼我的兒子,還不到十歲就要承擔沉重的勞役,稍有閃失,就不給飯吃!他們是你們的仆從麼?請你們奉告我,為甚麼我的兒子掉到水裡,你們不但不給醫治,還數日不給他們飯吃,莫非他們是你們的仇敵麼?”
要給力呀,父多……
“我那是要經驗六郎,你兩個兒子就上來打我,我不過打了一巴掌、推了一下,誰曉得你家小子那麼不由打。”侯氏振振有詞道:“就算打了又如何,他們爹孃不在身邊,我這個伯母就有管束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