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寓兵於民[第1頁/共3頁]
會商過了並帳為村的事情,徐平道:“現在天下並不承平,我們常講,為了對付外憂內患,減少禁軍所需的賦稅,該當寓軍於民。寓軍於民,不必然非要把百姓劃成鄉兵,讓他們保甲為伍,四時教閱,而是應當在處所施政的時候時候不忘這一點。比如,夏季雨水多的時候要來了,秦州百姓多在山穀,必定麵對洪災。真地大水來瞭如何辦?你不能夠雨下來了再說,而應當提早做好打算。如果這打算是雨水來了,這裡的大戶做甚麼,那邊的大戶又該做甚麼,這便不叫寓軍於民,哪怕這裡的民戶什伍編甲也不是。應當如何做?要像軍中兵戈一樣,雨水一起,派出哪些人巡防堤壩,觀察水情,如軍中標兵。如果他們發明瞭那裡不對,要報到那裡去,甚麼級彆的險諜報到村裡,甚麼級彆的險諜報到寨裡,再到甚麼級彆要報到縣裡,到甚麼模樣要報到州裡。做事切忌冇有眉目,不管大事小事一起報到州裡來,那應當管的事就反而做不了了。不管是村、寨、縣、州,確認了險情,是在本身這一級能夠措置的,就應當提早定好。那裡決堤了應當如何填堵,要用到多少人手,如何征調,填堵要用多少土,從那裡挖。諸如此類事情,統統都要提早打算好,便如軍中兵戈普通,到時按令實施,這叫寓兵於民。其他開渠、修路、架橋,都是一樣,仿軍中兵戈行事,做很多了構成風俗,戰時刀槍一發,遵循村、寨、縣、州編組起來,一時不知行伍也冇有乾係,略一教習,便就是完整的軍隊。秦漢軍製,戰事一起,常常都能夠在短時候征調雄師,便是因為如此。戰事一告終,刀槍收上來,仍然各自歸去種田,不遲誤農時出產。番胡靠打獵練習公眾熟諳戰事,我們漢人一樣要操縱各種工程、對付各種天災來練習百姓熟知軍事,都是一個事理。寓兵於民不是發刀槍給百姓,那不必然的,而是在平時施政時就讓他們熟諳作戰的端方。秦州的並帳為村,編戶齊民,乃至移風易俗,都要跟這一點連絡起來。你們編規例、定軌製的時候,必然要服膺這一點。”
但實際上,不管是在軍事還是民政上,秦鳳路跟其他幾種比花的錢並未幾。在其他幾路不斷地向朝廷要錢要糧的時候,秦鳳路有大量的節餘,堆棧裡堆滿了各種物質。
秦鳳路每一件政事,都有詳細的打算和總結,一件事做完必須列出得失。並帳為村不是呼啦啦地推行下去,而是在事前做了詳細打算,從那裡開端,如何慢慢放開,最後在那裡算是階段性的結束。在這個過程中要花多少錢,用多少物質,投入多少人力,最開端便就計算清楚。做的過程中跟打算不符的處所,隨時針對實際停止調劑,更新打算。秦鳳路的駐軍,在那裡駐紮,所用的糧草物質從那裡來,在那裡儲存,有哪些行動,統統都清清楚楚。駐軍所需的物質,向來都是按打算提早籌辦好的,儘量減少突發性的事件。哪怕是去打卓羅城,也冇有呈現手忙腳亂,儘調民夫突擊運糧的事情,這端賴平時打算恰當。
漢人作為農耕民族,適應本身的軍事軌製,就是高構造度嚴明的規律,儘量把軍事行動分化得緊密嚴格,按部就班地去做。軍事行動越龐大,要求的知識程度越高,要求的辦理程度越高,漢人越是占有上風。把統統都大而化之,把辦理和專業技術參軍隊中抽離出去,就把漢人的上風放棄了。禁軍的式微,就是在文明在軍中的式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