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第1頁/共6頁]
她肯定不是劇組拍戲了,立即靠近那女人,探手摸了下她額頭,燙得短長。
她不自救,就隻能等著死。
縣令方臻陰沉著臉。
她也走投無路,目前隻能如許了。撇去生存題目不說,冇有身份,等著她獨一成果,就是遲早會被當作逃民抓了送官。
溫蘭走了將近十幾分鐘,車是冇看到,但終究遠遠見到前麵右手邊一條歧路頭,渀佛有座屋子,精力一振,倉猝加腳步。等走得近了些,才發明是個廟,從內裡看,固然陳舊,但彷彿另有香火。
溫蘭問好啟船時候,便登陸去了,一起問著終究找到了一家裱糊鋪子。和掌櫃還價還價後,花五文錢買了一竹筒漿糊,又磨著掌櫃白送了一筒墨汁——實在本來她連這五文錢也捨不得出,因為底子不需求這麼多量。但掌櫃死活不肯散賣,定要整筒整筒賣,她隻好讓步,但後總算要到了附贈一筒墨汁。提著這兩個竹筒子,溫蘭剛出鋪子籌算回埠頭上船,俄然就見街麵上行人紛繁躲閃,路邊攤忙著收攏關門,大家麵上都帶了驚駭之色,亂成一團,還冇明白過來如何回事,瞥見劈麵疾走來一個三四十歲黑胖壯漢。
溫蘭這纔看清,本來劈麵竟也兜籠來了一大幫子抓捕人,這男人前後路都冇了,這才也往邊巷裡去。
這幾天和範大娘閒談時,她曉得這個朝代對人丁戶籍辦理得非常嚴格。像先前李三娘那張路引,就是個例子。大明律規定,凡軍民分開戶籍所地百裡以外,必必要有一張經本地裡長證明到官府簽發路引,上麵說明姓名體貌特性以及外出目地等等,沿途接管關隘巡檢查抄。如果冇有路引擅自外出被查到,就構成“私度關津罪”,要處杖九十。私出邊疆,則是絞刑。像她如許冇有身份證明,遵循法律,本村裡長是要去報官,隻是收了她二十文錢,這才瞞了下來,卻怕事發擔責,申明天埋了三娘後,她必然要拜彆。
“丁彪,還不束手就擒!”
溫蘭隻呆了半晌,立即便感覺那女人不對勁,懨懨地一動不動,彷彿要死模樣。俄然一陣狠惡咳嗽後,漸漸轉過了臉來,喃喃道:“救救我,我很難受……”
錦衣衛素有狼虎之名,直接服從於天子,就連朝廷大員也多害怕,唯恐被沾上肇事,何況是他這個小處所知縣?這丁彪又是他治下人,常日以屠戶身份諱飾,暗中處置佈道活動——若真究查,他一條失策之罪便是逃不了,加上牽涉到兵變,他一個縣令,連上九族怕都不敷腦袋砍。以是現在那裡還敢擺甚麼官威,不管如何先把人抓到,再順藤摸瓜起出一堆人,戴罪建功纔是第一等要事。
環境很清楚,這裡官兵抓捕犯人,可不會像疇前她那些同事一樣,必須千方百計包管人質安然。她剛纔就看出來了,這個縣官是冇籌算讓她活。現固然多出來一個看起來品級高不曉得是甚麼官,但環境也一樣。
除了纏足官言,這第三條,就是女子職位。此時天然還是男尊女卑,男人一妻多妾,女子相夫教子。但女人職位比正裝明清時要好上很多,很有北宋遺風,諸如官府不由女子主動和離,不由孀婦再醮等等。官方口語裡說,就建文朝時,傳聞還出過一名精通律法足智多謀奇女子,建文帝後能打敗叔叔朱棣,這女子功不成冇。隻是厥後這女子竟甘願畢生不嫁也不肯侍君,天子可惜痛心之下,不顧群臣反對,做了件令天下側目事,竟封她正六品刑部主事,入刑部訂正律法,成大明朝建國以來獨一女官。隻不過數年以後,此女子便去官不知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