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路旁[第1頁/共3頁]
馬車很快就駛離了村莊;馮恩拿起坐位旁鑲嵌的指南針,一邊檢察指向一邊搜尋著能夠呈現的路牌——之以是說“能夠”是因為在車開了起碼半個時候以後都還冇有看到任何唆使、路的兩邊也了無人跡,隻要路本身的鴻溝提示著他該開向何方。
“蜜斯……您不要率性,就算把馮恩留在身邊也很難包管安然。”
看著紅顏扭過甚去,馮恩笑了笑、便帶著七玉走進林中。
現在馮恩終究得以自在行動,直起腰桿的他第一件事就是走近吳辛、舉槍對準他的腦袋。
“通緝我的那群人必然會用大明律法給我安個罪名,卻不曉得大明律也寫了‘殺人者以死抵罪’這句話——‘對我們是大明律,對他們就不是了?’胖老頭這麼說過,我也一向記得;以是冇甚麼好怕的,該來就來,該打就打。”
隻見他從懷裡取出一塊楔形的狹長黑石交給了馮恩,“這是傳音石,到時候用它和我聯絡。你應當曉得用法吧?”
“出九嶺山以後向東北走可到九江府城,我會在那和你們會麵,刻日最遲為五天以後;如若到時候我尚未呈現,你們就不要管我,持續解纜前去應天。在那之前,你把這個拿上。”
“曉得了。”馮恩點頭,同時用刀切下兔肉串在樹枝上,“也冇有鹽巴啥的,味道能夠不會太好,先姑息著吃吧。”
“你去哪?”正要拿出糕點的紅顏愣在原地,“有人來了?”
“冇有人來,但我要去找些吃的……我的飯量比較大。”
“感謝,但是不消。”
拎起被打暈的野兔,馮恩把它扔給希聲,三下五除二地剝皮放血、剔除內臟,很快就清算成了等候摒擋的狀況。這段時候裡四周並冇有呈現其他獵物的蹤跡,但響起了一個聲音:
“我和你去。”
隻見七玉沉默地低下頭、咬著嘴唇,幾秒後終究開口:
馮恩立即點頭——他曉得淵是甚麼處所:大明以東,烏黑通俗而無泉源的地區便是“淵”,它是黑潮的泉源,也是以成為世人所害怕之地。
“紅顏在車廂裡哭了好久,你和袁野一向在安撫她,但她不想讓我曉得;這應當就是你之前想和我說的事情——因為這個,你們三個一起上才都冇向我說話,對吧。”
紅顏這句話已經帶上哭腔,袁野則是沉默不語;但馮恩仍然安靜:
“你會死的!”
不過馮恩並不怕它,或者說並不是因為怕它纔回絕七玉:他隻是不但願七玉尋死,即便她和現在的他一樣、也是會被追緝到天涯天涯的人,他也不肯意她這麼快就放棄——
“但我不是去尋死。”
腳步聲,來自馮恩身後。
聞聲紅顏終究開口,馮恩鬆了口氣,點頭應道:
她的雙眼閃動著光芒,彷彿下定極大決計;可馮恩卻答得極其沉著:
“先說清楚你要去那裡。”
三聲槍響閉幕了吳辛的話音,也結束了他的生命。但馮恩的目光並冇有在他身上逗留,持槍的手若無其事地把槍彆回腰間,轉頭便向尹人傑說道:
“他既然能找到這就代表有人曉得我們會在這裡會麵,我猜應當是江遊推測了這一點。想必更多的追兵很快就會到來,必須立即解纜。尹大哥,得費事你幫手清算殘局了。”
“……我餓了!去車裡把一個紅色繡花的承擔拿出來!”
馮恩見狀正想答話,卻聽袁野先開了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