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分頭行動[第1頁/共3頁]
我真的坐不住了。
彆的,劍君白口中所說的第二件事情,又是甚麼?
劍君白高低打量了我一下,指著我的胳膊問道:“重樓,你的身材能行麼?”
我又想要讓山槐去調查一下當天警隊辦公樓表裡的監控錄相,但是劍君白卻提示我,當天警隊的監控體係維修保養的日子,以是當天警隊內部的監控錄相隻是為了停止測試的事情,不會停止儲存的。
我的設法更偏向於後者,因而我借過劍君白的手機,打給了山槐。
畢竟,我信賴劍君白。
我涓滴冇有躊躇,直接點頭同意了陳赫的話,畢竟在批示行動方麵,陳赫的才氣要比我強很多的多,如果有需求的話,我想我們很能夠會變更多量的警力對心怡采納直接救援的體例,如果真的如許的話,那麼有陳赫在必定是會事半功倍的。
那麼曉得這兩小我此時不在江都會的,除了他們兩小我的家人以外,也就隻剩下了刑警隊裡的警察。
想完這些,畢竟事不宜遲,我決定立即就出,但是因為冇有交通東西,劍君白立即就為我聯絡了金泉市的同事,安排了一輛車送我回到江都會。
固然隻要短短的五分鐘,但是在我的內心就彷彿是跟過了五年差不了多少,當聽到車已經到了動靜以後,我便第一時候同劍君白和陳赫告彆,回身拉開了房門,但是我卻冇有走出去!
但是此時我並冇故意機和他聊其他的內容,以是我並冇有答覆山槐的後半句問候的話,而是直接掛斷了電話。
但是就在我剛點頭的一頃刻,劍君白再次開口說道:“不可,陳赫你眼下還要跟我留在金泉市,你還要跟我去做彆的一件事情。”
並且我還推斷,阿誰綁架心怡的人,就是給蘇小巧和山槐寄信的那小我。
如果郝仁的這個觀點真的建立的話,那麼這統統都能說的通了。
既然這小我在找我,那為甚麼不在信上寫上我的名字呢?或者寫上我們組長陳赫、或者劍君白的名字也能夠啊?但是為甚麼恰好不是我們三個,而是山槐和蘇小巧呢?
並且在我們三小我都不在警隊的環境下,重案一組的賣力人轉交給了山槐和蘇小巧,一樣也是屬於警隊的內部事件,也一樣應當隻要警隊內的同事曉得。
因為我的門口站著一小我!
而我被囚禁在金泉市的這件事,也並冇有在社會上公開,最多也就隻要警隊內的人曉得。
手機的揚聲器了很快便傳來了撥號待機的聲音,我們三小我都屏住呼吸,聽動手機上傳來的聲音,看動手機螢幕上的顯現,等候著電話被接通的那一刻。
是以我能夠完整肯定,現在心怡的手機就是在綁架她的那小我的手裡。
我明白劍君白的意義,因而我們屋裡的三小我圍到一起,我將手機端在三小我的中間,按下了擴音鍵。
現在番我卻能夠打通心怡的電話,這就說瞭然兩點,要麼是心怡的手機方纔被綁架她的人開機,要麼就是心怡的手機已經設置了呼喚權限,能夠打通她手機的人,就隻要我一個。
如果心怡真的有甚麼差池的話,我如何對得起骸骨未寒的小悅?
我躊躇了好一會兒,終究還是同意了劍君白的定見,畢竟劍君白已經做出了承諾,需求的時候,他和陳赫必然會趕到的。
為甚麼?
我用力地掄了兩下胳膊,固然傷口很疼,但是我還是咬著牙冇有在劍君白的麵前表示出任何的非常,答覆道:“劍局,這類小傷如何會成為我行動的停滯呢?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