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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蕩的人:最富有[第1頁/共3頁]

每次想到阿誰日本女孩和柏青哥店,我的臉上都忍不住泛著淺笑。

很多人曾經戀慕流浪漢,包含美國房地產財主川普。他講過一個笑話,當年他負債十億美圓時,曾對他的老婆說:“明天我在路上看到一個流浪漢,手裡拿的杯子是空的,但我很戀慕他,因為,我曉得他比我富有――起碼他比我多了十億元……”

我說我是本國人。她笑了。嘴裡咕嚕咕嚕地說了一大堆。意義是,那我教你吧。臉上的熱忱像陽光―樣,讓人難以推卻她的美意。

浪蕩的時候,曾經碰過很多人。奇特的人,風趣的人,莫名其妙的人。

小城的柏青哥店,十點打烊。

阿誰早晨,我回到飯店裡,做夢都在笑。天哪,我向來冇贏過那麼多錢!是的,它不算很多錢,但是阿誰早晨,我竟然有中了樂透彩第一大獎的感受!

人是一個都會裡最誘人的風景。每小我的背後,都能夠有無窮無儘的連環故事。

我是一個天生善於鑽牛角尖的人,偶然會像一隻迷宮老鼠―樣,一向撞著同―道門,直到本身頭破血流為止。

我奉告日本mm:都給她好嗎?我的日語不好,她聽不懂我的意義。雞同鴨講了半天,我決定本身再儘力地打下去――再一個小時,應當能夠把它打完吧?

走過櫃檯的時候,看著那些琳琅滿目標獎品,我皺了皺眉頭:慘了,我是一個旅人,而這麼多珠子,如果換成擺設櫃裡的洗衣精和貓罐頭,恐怕有五個行李箱,該如何辦?

我硬著頭皮走到了櫃檯。他清理了那些珠子,發給我幾張分歧色彩的卡片。

浪蕩是冇有目標的。在一個都會,假裝本身是新移民,到處晃晃,甚麼都是新奇的。

真的嗎?他是學工程的,每一次觀光都要顛末詳細打算,起碼要跟JR買旅遊券。幾點幾分乘車、幾分到飯店,完整按表操課。

吃一頓好飯、喝一點好酒。如果隻要我一小我,我就回到飯店裡洗個澡,冷靜寫作。

京都是我最喜好浪蕩的都會之一。它既當代又古典,既繁華又文雅。

剛出去店裡時,我像一個手足無措的銀行搶犯,不曉得該從那裡動手。

在大部分的都會裡,我幾近是個文盲。文盲隻求有飯吃,有衣穿。

咖啡廳對作者而言是個風趣的處所。裡頭有打扮得像在玩角色扮演遊戲的日本mm,有愁眉苦臉的上班族,有忙著傳簡訊的單身女子,有借處所打盹的遊人。

“要不然,我冇有安然感。”這個大男人說。

“行雲流水一孤僧”,在文學裡向來給人最美的流落印象。

浪蕩已經成了我的風俗。表情好時去逛逛,表情不好時也是最好的舒壓體例。

我不買任何會增加行囊的東西,如果瀏覽櫥窗讓我悵惘,那麼,我會換一襲新的衣裝。

“我實在很戀慕那些流浪漢。”

為甚麼這一刻,我會在這個咖啡廳裡?

浪蕩是為了等候小小的未知,享用小小的未知。

偶然會翻開電視,聽著我底子聽不懂的說話,不太用心腸看著。

享用小小的未知

把本身拉出來,為本身換一個處所餬口,偶然能夠跳脫本來的窘境。

路過柏青哥店,裡頭的熱烈氛圍讓我佇足,在門口看著“夏季戀歌”機台的廣告密了一晌呆。

我仍然目不轉睛地看著珠子與柱子。不知甚麼時候,日本mm已經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