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狀告誹謗者[第1頁/共2頁]
盧俊點了點頭,難怪宿世的一些明星會對狗仔又愛又恨,本來一方麵是為了推行人氣,缺不了狗仔們的幫手,而另一方,則是對狗仔的“誇大”或者“曲解”究竟毫無體例。
“哦,我明白了。”
吳鴻濤一愣,煩惱的拍了拍額頭,剛纔太鎮靜了,則把首要事給健忘了。
盧俊又不笨,被吳鴻濤一提示,立馬舉一反三道:“也就是說,我們得不到任何本色上的好處,反而因為事情被鬨大,讓更多的人曉得了這件事情,從而有些不明就裡的大眾,就會思疑上我們,讓我們蒙受更大的喪失,是不是如許”?
看著盧俊迷惑地神采,吳鴻濤解釋道:“遵循帝國法律規定,我們隻能以誹謗罪的備案標準來控告他們,隻不過,誹謗罪不好定性,就算我們最後贏了這場官司,恐怕最後也是登報導歉,這對他們來講,底子不算甚麼喪失,反倒是我們將事情鬨到世人周知的境地,卻幫忙了他們報紙的發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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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鴻濤無語。既然你不想贏,還打甚麼官司,如何感受彷彿小孩鬨著玩似的。
說罷,吳鴻濤興沖沖的籌算分開,卻被盧俊一手製止了。
等吳鴻濤安靜下來後,盧俊說道:“吳總,你擔憂的是誹謗罪冇法定性!讓我們白忙一場吧!”見吳鴻濤點頭,盧俊撇了撇:“既然如許,我們就幫他們定性”。
“還是要告他們”?
吳鴻濤猜疑的看著盧俊,再次扣問道。
盧俊擺了擺手:“先讓他們鬨,等他們鬨的差未幾了,我們再插手,如許的結果會更好”。
吳鴻濤頓時瞪大了眼睛,內心非常驚奇,剛纔不是說的很清楚了嗎。如何感受彷彿白說了一樣,統統都規複到起點。
旋即,吳鴻濤遊移道:“那聯絡狀師事件所這件事~”?
“吳總,你熟諳著名的法律事件所嗎?”
見此,盧俊也冇持續解釋,嘿嘿笑的反問道:“吳總,你感覺,我們電視台在告狀書上,要求報社補償我們十億元的名譽喪失費如何樣”?
思慮了半晌,吳鴻濤不等盧俊插話,麵色潮紅道:“還不止這些,我們將事情鬨大後,也做到了廣而告之的結果,恐怕十億的钜額索賠,在中原也是第一次吧,哈哈~既讓誹謗我們報社吃癟,又推行了《中原好聲音》這個節目。的確一舉兩得啊!高,實在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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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俊擺了擺手,表示吳鴻濤稍安勿躁。
“噢”聽到這裡,吳鴻濤恍然大悟,掌擊一下,鎮靜的盯著盧俊說道:“也就是說,訊斷成果對我們來講,底子就不首要,對不對?不管是輸是贏也無所謂,我們的核心目標,就是將觀眾的重視力從歪曲這件事上轉移到控告上,如許,《中原好聲音》的喪失就降到最低”。
不過,對於盧俊這個決定,吳鴻濤很不看好,以為有些草率,旋即苦笑的勸道:“董事長能夠是剛打仗到文娛圈,不懂內裡的道道,那些報社更本就不怕我們狀告他們,反而更但願我們將事情鬨大”。
說罷,盧俊嘴角上翹。
“如何?”
說道這裡,盧俊停了下來,等吳鴻濤消化話中的內容。
過了一會兒,瞧見吳鴻濤點頭,盧俊雙手插胸的說道:“這就對了,於其被動的接受,不如我們主動反擊,本身成為主導,讓言論跟著我們想要的方向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