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城[第1頁/共6頁]
我年青的時候,如果仆人數落了我,我會夾起尾巴溜走。當時我很自負,誰往我身上吐口痰,誰用心踩了我的爪子,誰拉完屎後呼喊我去吃,都能讓我氣得豎起毛髮,掉頭而去。現在我老了,腿腳發軟,眼神發虛,聽力不濟了,彆人如何嗬叱我,也激不起我的氣憤了。我就像落在河水中的一片葉子,水如何托著我,我就如何走。它用波浪吹打我,我就扭捏身子;它讓我安靜地逆流而下,我就躺在水麵一動不動。
趙李紅是我的第六個仆人了。我想我不會有第七個仆人了。人們見了我臉上都現出嫌惡的神采,彷彿我廢弛了統統人的胃口似的。我年青的時候身姿矗立,毛髮世故膩亮,技藝敏捷,貓捉不住的奸刁老鼠,我卻能把它們拿下。我捉了老鼠後,喜好把它們放在貓食盆前,我並不是誇耀本身的本領,隻不過想讓貓飽餐一頓,可貓並不承情,它氣勢洶洶地把死老鼠叼到豬食槽子,對它不聞不碰。豬也不吃老鼠,它號叫著抗議,仆人便罵貓不仁義。貓遭到奚掉隊,對我更加瞋目而視,我撒尿的時候,貓就紮煞著鬍子怪叫,刺激得我尿得極不痛快,瀝瀝拉拉的。在我的平生中,最不喜好的就是貓。它們乃至不如鵝對仆人虔誠。家裡來了生人,鵝都會叫上一陣,可貓還是蜷在熱炕頭上睡覺。貓很饞,它們一旦在仆人的餐桌旁發明瞭魚,就媚態百出地奉迎仆人,直到把魚給勾引到本身的肚子裡去。我從不挑食,他們給我吃甚麼,我就吃甚麼。當然,我也曉得肉骨頭比黴爛了的窩頭好吃。可我從不為了吃的東西而搖尾乞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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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來,太陽就不出來了;太陽一不出來,住在青瓦酒館的客人就起來得晚了。這酒館是金頂鎮最好的,說它好,是因為它的位置和形狀與眾分歧。它的西北麵靠著山,東麵是鎮子的一片老屋子,而南麵是一片白樺林,在白樺林的絕頂,纔是金頂鎮的新屋子。青瓦酒館是一座木質酒館,一共有三層,一層是灶房、餐廳、儲藏室和我仆人及伴計的住處,二三層是客房。酒館的屋簷雕著一些像蛇不像蛇、像鳥又不像鳥的東西,人們說那是龍。屋頂的瓦油光鋥亮的,陽光一照,那屋頂就一閃一閃的。在金頂鎮,隻要這座屋子的瓦會發光。
我趴在窩裡睡了一覺。我的覺老是被惡夢給打斷。我夢見本身被吊在電線杆子上,有一群狼衝我嗥叫,它們的眼裡收回凶暴的光,就像陳獸醫的眼睛一樣。厥後是一隻烏鴉把我救了。它叼著一塊肉把狼群引到彆的一個處所,然後用嘴解開了我身上的繩索。我掉到地上的那一刻,就醒來了。我感覺很難受,望望天,雨還鄙人,氛圍中有股腥味,看來大財正在刮魚鱗。這夥拍電影的人頓頓都要吃魚,大財就得每天去魚市。魚市在金頂鎮南麵的新屋子區,在一條狹長的巷子的絕頂。離它很遠,就能聞到腥氣。因為這腥氣,魚市上的貓特彆多。金頂鎮的人家如果有誰丟了貓,去魚市找,一準能找到。
我說到哪兒了?對,是紅廚子,他管的是菜墩上的活兒,咣咣地大塊大塊地卸肉,再把肉改刀成形形□□的小塊。他用刀輕巧,那刀在肉上就像跳舞一樣矯捷。他喜好我,常拿肉給我吃。偶然是生肉,偶然是熟肉。紅廚子不胖不瘦,個子不高,閒暇時愛抽菸。有一次他也給我點了一棵,塞到我嘴裡讓我抽。我不抽,他就說:“電視上的猴子會鑽火圈,會往籃筐裡投球,還會抽菸和剝香蕉皮。你如何比猴子笨那麼多呢?”肥胖的白廚子在一旁撇著嘴插話說:“猴子當然比狗初級了,人是猿猴變的,以是猴子的智商低不了!狗除了□□,還能懂甚麼白廚子管的是麵案上的活兒,隻因為他愛嘲笑我,我有好幾次趁他不備時,給他製造費事。我曾叼過石子吐在他方纔做成等候上籠屜的花捲上,還往他拌的餃子餡裡吐過涎水。白廚子牢騷多,呼嚕重,大財說他的呼嚕能把青瓦酒館的風鈴給震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