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城[第1頁/共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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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芙琳之前是不愛提死去的林克的,可自從母親和尼都薩滿格外在乎對方今後,她常常在大師坐在一起商討事情的時候,用心腸提起父親。甚麼林克五歲的時候就會射箭啦,甚麼林克九歲時就會做滑雪板了,甚麼林克比兔子還善跑,十歲時追上過一隻兔子啦。她每次說完,都要把頭扭向母親,說:達瑪拉,你如果見到小時候的林克,你當時就會想著要快點長大,好早點嫁給他!這時母親就會憂戚地看一眼尼都薩滿,尼都薩滿彷彿做了錯事似的,把頭低下來。垂垂地,達瑪拉和尼都薩滿不愛坐在一起了,他們較著感遭到大師對他們感情的敵意。從那今後,達瑪拉再翻開羽毛裙子的時候,就會對著它收回一陣一陣的笑聲。那種笑聲讓我遐想起達西展開狼皮、讓獵鷹撲向它的時候,臉上所閃現的奇特神采。她的笑聲讓人寒毛直立。她一如許笑,就會把我和魯尼笑到希楞柱外。我們呆呆地看著天,但願它能刮來一股風,捲走那樣的笑聲。
伯力就是手套,我們當時普通戴的是分紅兩瓣的手套,做起來比較簡樸。而達瑪拉給尼都薩滿做的,倒是用短毛麅皮做的五指的手套,如許的手套做起來非常費時。達瑪拉挑針走線地足足做了半個月,她在手套的腕口處繡了三圈斑紋,一圈是火紋,一圈是水紋,一圈是雲紋。我還記得中圈的是火紋,一上一下的是水紋和雲紋。她做完後問我那斑紋如何樣我曉得她是為尼都薩滿做的,就調侃她:雲和水在一起是對的,哪有火和水在一起的我這句話讓達瑪拉白了臉,她“哦――”地叫了一聲,彷彿被針刺著了。以是接下來她做哈道苦――煙口袋的時候,就冇有繡任何斑紋。阿誰煙口袋是用兩條麅腿皮做的,葫蘆形,口上和兩邊的縫口鑲邊,定帶,帶上繫著打火石袋。達瑪拉最後把父親用過的打火石係在了煙口袋上,被我和魯尼發明後,我們偷出那塊打火石,以是達瑪拉終究送給尼都薩滿的煙口袋是冇有打火石的。說來也奇特,那年夏季,尼都薩滿戴上那副五指的麅皮手套後,他的手指也變得矯捷了,打到了很難打到的狐狸和猞猁,它們的外相是最貴重的,這讓他非常歡愉和得意。而阿誰煙口袋,他完整把它當作了護身符,一向佩帶在腰的右邊。
那隻麅皮襪子一看就是瑪克辛姆的,它是那麼的大,隻要瑪克辛姆的大腳才氣穿得。鐵皮小酒壺是拉吉米的,淩晨時我還見他對著它的嘴兒喝酒,他邊喝邊“嗚嚕嚕”地叫,彷彿很歡愉,又彷彿很難過,讓我想起老達西的叫聲。拉吉米丟了酒壺,到了布蘇還不得急啊拉吉米一急,西班可要遭殃了,他會拿西班出氣的。不是冇出處地罵他,就是往他身上扔石子,說要把西班砸死。布蘇是個城鎮,也許不那麼好撿石子,如許拉吉米就不能打西班了,隻能罵。罵又不傷皮肉,西班就不會那麼享福了。那塊花手帕,是帕日格的,他最喜好鼓搗女孩子用的小玩意,我就見他曾把這塊手帕包在頭上,腦袋一頓一頓的,“嗨嗨”大呼著跳舞,就像啄木鳥在“篤篤”地啄樹。帕日格從小就喜好跳舞,他本來跳的舞很都雅,腰和脖子晃得不那麼短長,可他在城裡閒逛了一年回到山裡後,他的舞就冇法看了,他的腰亂扭著,脖子前後襬布亂轉,讓我感覺他的脖子隻剩下了一根筋。我最受不了他跳舞的時候用心啞著嗓子“嗨嗨”地叫,他明顯有清脆、透亮的嗓子,可偏要把它弄啞了。那串鹿骨項鍊是柳莎的,她已經戴了好幾十年了,是我的大兒子維克特親手打磨,為她穿成的項鍊。維克特在的時候,柳莎每天戴著它;維克特死了今後,她隻要到了月圓的日子才戴它,她戴著它是去玉輪下抽泣。淩晨分開的時候,我還見柳莎手裡攥著這串項鍊,她必然是怕放在彆處不平安,才親手拿著的。想必搬家時有幾隻馴鹿不肯上卡車,大師手忙腳亂地四周抓馴鹿,柳莎也跟著幫手,就把項鍊給弄丟了。看來最不想丟的東西,最輕易放手拜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