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案破,不似鐵案的鐵案![第2頁/共2頁]
確認無誤後,便可入冊坐實。
並以手中卷宗內的清單一一覈實,竟發明麵前這五個密盒和廷尉挖到的阿誰...內裡的物品是一樣的。
在前去南城之前,徐安成心勸她找藉口突入先太子的私宅“杏園”,以搜尋能夠埋冇此中的行凶者。
“徐安,你說得冇錯。狡兔三窟,孫大夫公然藏有無數個密盒。”
“如此以來,證據並非獨一份,儲存下來的概率就會大些。”
...
而之以是連同全部台府的人都殺光,並斷根吏員的統統家眷,便是想斬草除根,以絕後患。
徐安凝重之色,內心震驚於殛斃台府滿門的凶手,竟是這位權傾朝野,位極人臣的右武相吳應雄。
頓了頓後,說道:“徐大人還留在這裡何為?案子告破,主謀已經鎖定。我們...不如跟寺正一起去現場瞧瞧?”
奸相之罪毋容置疑,吾本想切諫陛下,懲辦此賊。
按理說,事到現在,有了孫鶴的親筆留書,及其留下的證據線索,禦史案已經能夠宣書記破。
行凶者,便是埋冇於太子杏園內的殺手。
他在書中寫到:
吳應雄位極人臣,但其意誌不堅,忘記初心,已然敗北,淪為暗中舞弊弄權的贓官。
她身上的血跡,便是來自於賊人之血。
眾訪拿應了一聲,帶著從密盒中取出的五個包裹,緊跟唐慕清而去。
“是!”
話說之間,人已快步走出了證物室。
且列舉了吳應雄八大罪名,當中觸及結黨營私、擁兵自重、私造印璽、謀財害命...等等。
隻需按照孫鶴留下的手劄、賬冊和犯官供詞,一一查證,並搜尋贓銀地點。
唯有連全部台府及其家眷全數撤除,方可一勞永逸。
這份卷宗很長,明顯是孫鶴留在密盒中質料的手抄版。
“現在,本寺正很忙,冇空理睬你。”
他的話還冇說完,唐慕清含笑著,就打斷道:“此事,本官不是解釋過了?在六個盒子內放同一份質料,是孫大夫為了製止某個密盒被髮明,而設下的後招。”
吳應雄既是首輔大臣,又掌管六城兵馬,已然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是因何讓他不吝賭上半生名譽,也要殺光禦史台滿門?
接下來。
獨一的辨彆就是,一個是“真跡”,一個是複刻版。
唐慕清帶領部下訪拿,在隨後趕到的禁衛幫忙下,勝利絞殺了這支百人殺手團。
獲得孫鶴密盒內的質料,此案已然證據確實,構成鐵案。
此書,孫字。
密室中設有無數暗道和倉室,物質設備俱全,近百名黑衣殺手埋冇此中。
唐慕清思慮再三,終究采取了徐安的建議。
畢竟...若台府還在的話,死了一個孫鶴,後續仍會有人接辦此案。
吾若身亡,亦或台府慘遭大難,必是奸相袒護其罪所為,不出其二。
案情水落石出,但不知為何,徐放內心總感受歡暢不起來,似有迷惑未解...
在她以部下人蒙受攻擊,攻擊者躲入杏園為藉口,不顧禁衛禁止強行突入後,公然在宅院內發明瞭一處隱蔽的密室。
自感奸相有所預知,必會狗急跳牆,取我性命。
而孫鶴在留書中,最後一次落筆,是在案發前的半個月。
兩邊一會麵,當即展開大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