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1頁/共3頁]
“你狗日的就是個兔兒爺,他孃的整天就喜好盯著男人的屁股看,你噁心不噁心呀?”瓢潑的雨水並冇有降落國舅的大嗓門,步隊中響起了大師起鬨的笑聲。國舅叫馬雲彪,本年都快五十了,傳聞跟軍部的某個大佬沾親。插手遠征軍進緬甸,本來隻是想混點資格好升個官的,冇曾想卻被日軍追進了這茫茫的山林裡。國舅和長毛是步隊裡的兩個活寶,每天不鬨上幾場,就渾身的不得勁,大師也感覺貧乏些甚麼。
步隊裡還剩下的這5o多人,幾近都是新22師預一團的,這個團全都是在騰衝潰兵收留站裡臨時招募的老兵,是打過很多次敗仗的老兵油子。這些人兵戈很在行,如何躲炮彈,如何躲開日軍標兵,這些都是在多次的敗仗頂用血肉總結煮的經曆。恰是有了這些老兵的存在,趙誌他們在兩天的崩潰中,始終都冇有與日軍接火,得以倖存下來。
風餐露宿,玩命似地在這片密林裡走了兩天兩夜,冇有一刻逗留,很多重設備都被丟在了密林裡,丟給了日軍。大師不是不想帶著一塊走,可實在是冇有體例帶,濕熱的密林,耗損著大師的體力,那些重設備實在是拿不動了。步隊裡現在缺衣少吃,就連最起碼的槍彈,每小我隻要幾顆罷了,5o多人的步隊裡隻要4顆手雷。
瓢潑的大雨固然已經小了下來,但是地上仍舊是泥濘不堪的。山羊他們幾小我隻能跟著砍刀,順著灌木叢邊上行進。因為隻要那邊的灌木根係達,枝葉和泥水、樹葉混在一起,相對起滿地的泥水,明顯要好走很多。富強的灌木叢也是很好的埋冇物,有突環境是,能有效的做假裝防護。
山羊是個陝西娃,從戎之前是個獵戶,這傢夥在山路上跑到緩慢,如履高山,以是大師叫他山羊。並且山羊的槍法很好,耳力極好,就做了步隊的排頭兵。排頭兵是最傷害的了,可山羊不怕,他想他那些早就戰死的兄弟們了,他想去見他們。
趙誌藏在灌木叢裡,手裡緊緊的抓住本身的勃朗寧手槍,眼睛嚴峻的看著火線。身邊的這些潰兵們都是生麵孔,上過軍官短訓班的趙誌曉得,臨戰時,兵士之間的共同是多麼的首要。一旦開仗,這些傢夥會不會聽本身批示,這還兩說呢。再說,就本身拿少的不幸的軍事素養,估計這些兵痞們也不會聽本身的。
火線俄然傳來一陣鳥鳴,走在行列最前頭的山羊舉手,表示步隊停下,要大師防備。那陣鳥鳴是派出的標兵出的,前麵一點是現了日軍或是甚麼彆的。
砍刀竄出灌木叢,趙誌等人圍了上去,還冇有等大師開口。砍刀就冷著臉冒出一句“前麵,有很多死人”
趙誌看著泥塘裡那密密麻麻爬動的螞蝗,嗓子裡一陣抽動,抱著身邊的大樹乾嘔了起來。實在他腳上是半高腰的美製軍靴,腿上還用舊戎服厚厚的打著綁腿,螞蝗底子就貼不到他的肉。可即便是如此,瞥見泥塘裡那爬動著的螞蝗,趙誌還是忍不住的噁心。
“莫得事情吧?”湖南兵長毛扶住了趙誌。長毛叫於得水,是個工兵,因為總說本身祖上曾做過承平軍的將軍,以是大師叫他長毛。
在密林裡一向被日軍的小股軍隊追著打的**兵士們,早就成了驚弓之鳥,涓滴冇有回身再戰的勇氣,隻顧在密林裡冷靜的走著,朝著回家的方向冷靜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