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威壓[第1頁/共2頁]
說到這裡,他停頓了一下,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持續說:“以上就是我對這件事的定見和觀點,現在隻能算是我的小我之言。大師現在能夠各抒己見,但最後必然要構成一個同一的定見,報送到市委和市紀委去。”
葉鳴抬眼盯著他,冷冷地說:“鐘蔭同道,遇有首要環境臨時調集並主持常委會,是我這個縣委書記的職責和權力,這一點在《北山縣常委集會議事法則》中表述得清清楚楚。此次謝本吾唾罵毆打於縣長,目標很卑鄙,性子很卑劣,已經在北山縣乾部大眾中形成了很卑劣的影響。如果這不算首要環境,另有甚麼能夠算首要環境?
葉鳴等他通報結束後,用嚴厲的、凝重的語氣說:“同道們,我不曉得你們聽完了事件經過後,內心作何感觸。或許你們中有人會以為:這不過是於縣長和謝本吾事情上的衝突,冇需求上綱上線,更冇需求拿到常委會上來研討會商。但是,我不如許以為!
他前麵那段話說得相稱霸氣,一下子震住了幾個想要擁戴鐘蔭的常委,都麵麵相覷地相互對望一眼,不敢再插言。
“其次,謝本吾的行動,違背了公事職員事情日中午不得喝酒的規定。遵循此項規定,公事職員如果事情日中午喝酒,情節較輕的,將予以全市通報並停止誡勉說話;情節嚴峻或因喝酒影響普通實施公事職責、形成不良影響的,遵循《國度公事員法》等規定將賜與調離、責令辭職、奪職等措置。謝本吾不但事情日中午喝酒,還借酒裝瘋毆打於縣長,完整合適‘情節嚴峻’這一條,遵拍照乾規定,應賜與調離、責令辭職、奪職措置;
“彆的,我還想提示諸位一下:不管你們之前是如何開常委會的,但在我主持常委會的時候,請大師嚴格遵循集會規律和議事法度,未經我這個主持人答應,不要自作主張竄改議事法度,不要半途打斷彆人的發言。像鐘蔭同道方纔這類不經主持人答應就搶先發言的環境,我但願今後不要再產生!”
鐘蔭見葉鳴又將威壓的目光投向了他,臉頰抽搐了幾下,又遲疑了好一陣,這才無可何如地說:“我冇甚麼定見,擁戴葉書記的決定!”
接下來,許繼榮詳細通報了此次事件的發源和顛末。
構造部長楊強是獨一跟於和光私交很好的常委,並且也非常看不慣放肆放肆的謝本吾,因而便第一個發言,先用激憤的語氣對謝本吾的卑鄙無恥行動予以痛斥,然後表態說擁戴葉書記的定見,應當向市委、市紀委要求嚴懲謝本吾。
“第三,謝本吾打人的行動,還違背了《治安辦理懲罰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這條規定的內容是:‘毆打彆人的,或者用心傷害彆人身材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謝本吾用茶杯砸傷於縣長額頭,固然因為於縣長躲得快而冇無形成太嚴峻的傷害,但情節非常嚴峻,萬一於縣長冇躲開,結果不堪假想。以是,謝本吾完整夠得上治安拘留的標準。”
因而,他隻好艱钜地嚥了一口氣,強行按捺住本身內心騰騰躥升的肝火,將臉彆疇昔,嘟著嘴巴生悶氣,卻不敢再作聲。
因而,他把目光投向劉本田,用帶一點威壓的語氣說:“劉本田同道,你是紀委書記,謝本吾明天的行動有冇有違背相乾的規律和端方,你最有發言權,如何一向不吭聲?你如果分歧意我的定見,也能夠開誠佈公地說出來,隻要來由充沛、令人佩服,我必然尊敬並采取你的定見,毫不搞‘一言堂’。如果你冇有彆的定見,也應當要表個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