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哥譚1987(下)[第1頁/共4頁]
要不是說這話的是一名看起來很有見地的白叟,布魯斯的確要感覺他是腦筋壞了。
來福槍本來是衝要城的人,不過他的女兒嫁到了哥譚,嫁給了一個黑幫的小頭子,這個小頭子被人歹意讒諂,他的女兒也差點兒蒙受不幸,接到女兒求救的來福槍,直接拎著一把老式來福槍,衝到了哥譚,幾槍就乾掉了那些想要讒諂他半子的黑幫成員。
布魯斯發明,這座都會的儲存法例比他設想的,還要龐大很多。
布魯斯想,或許在這裡,天賦和瘋子僅一線之隔,哥譚就像是立在它們兩個之間的硬幣,看起來彷彿隨時會倒下,可一向到明天,還還是扭捏在這條邊界上。
“我曉得,我曉得……”來福槍放下煙,說:“我很清楚,乾殺手是要遭報應的,我會下天國,會有撒旦的審判等著我,但我不在乎,你曉得為甚麼嗎?”
“技藝矯捷的就去當竊匪,眼睛好使的就去盯風巡查,最不濟的,也能和其彆人學幾手打鬥的工夫,黑幫這麼多,餐館、酒吧、賭場、修車廠,要麼需求員工,要麼也需求保安,那裡都能混口飯吃。”
“我的外孫冇有你那麼榮幸,但也夠了,總比我強的多,起碼他是在一間不會漏風的屋子裡出世的,另有他的媽媽經心照顧他,他的爸爸在內裡贏利,我們過得還不錯,對吧?”
“在哥譚,隻要你是一個黑幫的正式成員,那實在賺的很多,而像我如許,手裡能有一家餐館或者一家酒吧的,那就和做大買賣冇甚麼辨彆了。”
從底層的小黑幫開端,哪怕是一個隻要十幾人的小團夥,他們也有本身的儲存法例。
他的締造者必然是個天賦,他以無序寫次序,幾近是平空締造了一種新的都會運轉形式。
布魯斯在遊曆美國的過程中,也曾研討過美國各多數會人們的餬口水準,他發明,哥譚這座該死的都會裡絕大多數人餬口的水準,竟然還超出合格線很多。
以往聽席勒講電話時,布魯斯大抵聽到了一些,他那遠超凡人的影象力,讓這些資訊變成了他的新手大禮包,搞不明白統統人的社會身份,冇乾係,他能夠從這些已有的線索中反推。
但一樣,他也必然是個瘋子,操縱他那猖獗的創意,親手締造了全天下最大的都罪過之都。
“以是,那些為了養家餬口而插手黑幫的,實在比彆的處所更安然,因為這裡黑幫說了算,你成為了黑幫的一分子,說話天然就更好用。”
“孩子們不去黌舍,去黑幫裡也能學一門技術,有點腦筋的,去餐館打工和老闆學做菜,或者去酒吧學調酒,最短長的要數能在賭場學技術的人了,那都是些天生的機警鬼。”
“衝要城也有黑幫,那裡冇有呢?我給他們打工,可那邊比不上哥譚,我掙的太少,偶然候口袋裡連一美分都冇有,我想和瑪麗結婚,可冇錢,我們如何結婚呢?”
“上帝冇讓我出世在和你一樣衣食無憂的家庭裡,我父親打賭輸掉了統統,我母親跟彆人跑了,我獨一的財產就是一把不太靈光的老槍,那我想,我就這麼乾了,又能如何呢?”
我是直行,就毫不拐彎。
再往上,就是人數多達幾百人的大黑幫,這些黑幫就達到了另一個層次了,他們當中的每一個都有起碼一個賴以儲存的特彆財產,布魯斯發明,這些該死的黑幫竟然還做到了財產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