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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昭華 - 第六十七章 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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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明律[第1頁/共3頁]

朱元璋酷刑重法有冇有好處?最起碼這個刑律看起來是大快民氣――這一條,張昭華上輩子活過的處所,不過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到了大明,是犯甚麼罪都不敢犯強姦罪!

消弭婚姻的權力變成了隻為丈夫所享有,女性雙方麵要求消弭婚姻的權力――也是有的,但是隻要四個特定環境,一是騙婚、冒婚的,能夠離;二是丈夫放縱或逼迫妻、妾與人***三是夫家下聘,但是五年都冇有娶;另有丈夫流亡過三年者,女方能夠撤消婚姻或者再醮,並且不追收聘禮;最後就是毆妻至折傷以上,也就是說家庭暴力,丈夫把老婆打得骨折了,女方便能夠提出和離。

“他但是良醫,”高熾嘖嘖稱歎道:“給人看病,下藥必然會晤效,皇爺爺最看重他的醫術。當年我父王曾經得了瘕,肋間有塊壘如石頭普通,去來無常,推之而動,按之而走。肚硬而脹,每天食不下嚥,隻能吃搗碎的飯,王府請了多少大夫都冇用,還是皇爺爺派了戴思恭來,他給診了脈以後,問父王嗜吃甚麼東西,父王說愛吃生芹,他就斷言是得了蟲瘕,而不是血瘕。”

“我原聽女官說,來歲仲春旦的時候,”張昭華道:“也就是你返國之前,皇爺會冊我為世子妃,另有周王世子妃,但是冇有太孫妃的冊妃典禮。”

天子最多給馬氏兩年時候,如果生不出來,他就將太孫妃的金冊授予彆人,誰拿了金冊,誰纔是正統――他總要看著太孫有了嫡子,纔算真正放下心來。

“如何說?”張昭華問道。

想想還真是不寒而栗呢,幸虧是冇穿去那種處所。

拖著太孫妃的金冊不給,也是出於天子的考慮,如果給了金冊而不能生,到時候廢起來就很費事,因為《大明律》是他本身定的,無端不休妻,無子?你不是也說了嗎,五十歲無子,纔是真的無子,但是太孫真的還能比及五十歲?

想到這一點,張昭華算是略微消弭了一下心中的怨氣,也光榮本身幸虧是嫁了藩王世子,而不是太孫――

“我看奉侍太孫妃的女官麵無憂色,”張昭華道:“反而露著喜意,想太孫妃嫁入東宮也有一個半月了,這時候如果傳出喪事來,也算正和時宜。”

高熾恍然大悟:“公然如此!滑脈如盤走珠,不到一月不能肯定,怪不得連戴思恭如許的聖手,都不敢打包票,開下安胎藥來。那如許恰好,皇爺爺必然歡暢得很,太孫妃嫁過來一月就有身孕,這但是大喪事。”

張昭華“哎呦”了一聲,本來是寄生蟲病,並且竟然是蝗蟲。不過更令她驚奇的是,前人的醫術,竟然能如此詳確切確,不但精確地診斷出病源,還對症下藥,一劑而愈。

張昭華聽得出神,詰問道:“厥後呢?”

此時的大夫曉得蟲子憑藉在人體內會治病,並且已經有了有效的打蟲藥――張昭華又想了想此時的西方,恐怕還在持續中世紀三大醫療寶貝:放血、截肢、腦瓜子開洞吧。

“哦?”這回輪到高熾驚奇了:“為甚麼呢?”

再比如說,如果丈夫死了,女方隻要守寡,哪怕無子也可與夫家分財產,如果再醮,則冇有。這一條在宋朝就分歧用,宋朝多得是大富的孀婦,都是擔當了丈夫的財產的,再嫁由她,財產也是她帶走,北宋乃至另有兩個宰相為了爭一個財產十萬貫的孀婦而鬨到禦前的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