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軍市賣金[第2頁/共4頁]
“昨早晨大營裡烹了一頓從從宴,想必您是曉得的。我是誰,您無妨問問在軍市裡路過的弟兄們。”
異獸肉,醃製或者熏乾以後也能儲存好久,這但是常日裡大王都吃不到的寶貝,更不消說,很多異獸在山海經裡有著各種百般的服從。
“喲,這位大爺,一看您就是麵子人。”
現在戰役的工具可不是諸侯混戰了,冇有人牲,也冇有各種金銀財寶,跟著崇城聯軍,能圖甚麼利呢。
“你這真是從從的肉?可彆是拿環狗亂來我等。”本來在一旁笑眯眯的看著人來人往的錦衣富商見狀,挺著大腹便便的肚子上前扣問道。
普通軍隊主將也不會製止這些行商的跟從,兵戈時兩邊也會賜與行商必然的空間,免得誤傷這些中立的單位。
饒是富有的販子們也紛繁咂舌,直呼太貴,先前賣環狗肉的時候,一斤肉才十刀幣,你這從從有甚麼食之力加成?,一下就翻了十倍。
乃至另有很多拿行商運糧、買賣一些其他國度纔有的軍事設備的案例。
這年初也冇有學會措置麥粉,饅頭包子是冇有的,麥隻會是布衣、仆從的口糧,普通的生民、貴族都不會優先食用麥。
你就換成一個千萬財主,能白拿五百萬,那也是能讓財主眼紅的事情。
這時候的大商方纔擺脫了貝幣,開端用起了銅鑄刀幣,一金,也就意味著一百刀幣,換算成一家三口人的口糧的話,一刀幣充足換一石糧,一石糧即是一百二十斤,這裡的糧指的可不是稻米,而是稷(粟米)和黍(黃米)。
“我這兒肉未幾,也就剩個兩三百斤擺佈吧。一斤肉,一金。童叟無欺,概不賒欠。”
“諸位,且聽我言,這從從,可不比環狗,目前雄師搜儘燕山也才僅此一隻,彆看這從從,書上冇有記錄食之有甚麼用。”
孟嘗暴露心領神會的笑容,這陸嘉會做人,是個值得耐久合作的,不然抽他三十金的水,他另有些怪心疼的。
有很多人是為了保家衛國,但保家衛國和軍功、戰利品並不牴觸,不是嘛。
四周兵士暗自咂舌,孟校尉真是了得,這賣肉得掙到很多錢吧,打完仗回家還當個錘子兵,討上幾房妻妾,買上幾十個仆從,都能過上大族翁的地主餬口了。
“豪傑,我出兩金一斤肉,全給我吧,也免得你一個個的去賣了。”
“這如果直接食其肉?”
“能得孟校尉信賴,陸嘉不甚心喜,校尉大人存候心,有我陸嘉在,此信定然送達,三百金,分文很多。”
無他,實在太多了,要不是明天孟嘗昏倒以後,梅鸞切了大半,給崇侯虎犒師用掉了,他這貨攤上還能堆積更多,按從從阿誰彆型,割下個兩三千斤不成題目。
對於販子而言,十倍利就敢殺人放火,二十倍利就能改姓換爹,在他們眼中,要斬妖除魔的又不是他們這些手無縛雞之力的販子,本身隻需求用低價收買兵士手中的戰利品,再反手運回朝歌、西岐、東魯這些多數會,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