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2)[第1頁/共3頁]
郭後寵衰,數抱恨懟,上怒之。冬,十月,辛巳,廢皇後郭氏,立朱紫陰氏為皇後。詔曰:“非常之事,非國休福,不得上壽稱慶。”郅惲言於帝曰:“臣聞佳耦之好,父不能得之於子,況臣能得之於君乎!是臣所不敢言。固然,願陛下念其可否之計,無令天下有議社稷罷了。”帝曰:“惲善恕己量主,知我必不有所擺佈而輕天下也!”帝進郭後子右翊公輔為中山王,以常山郡益中山國,郭後為中山太後,其餘九國公皆為王。
夏,四月,乙卯,上行幸章陵;蒲月,乙卯,還宮。六月,癸巳,臨淮懷公衡薨。
盧芳入朝,南及昌平,有詔止,令更朝明歲。
匈奴、鮮卑、赤山烏桓數連兵入塞,殺略吏民;詔拜襄賁令祭肜為遼東太守。肜有勇力,虜每犯塞,常為士卒鋒,數破走之。肜,遵之從弟也。
建武十六年庚子,公元四零年春,仲春,征側與其妹征貳反,九真、日南、合浦蠻俚皆應之,凡略六十五城,自主為王,都麊泠。交趾刺史及諸太守僅得自守。
袁弘論曰:夫建太子,以是重宗統,一民氣也,非有大惡於天下,不成移也。世祖複興漢業,宜遵正道覺得後法。今太子之德未虧於外,內寵既多,嫡子遷位,可謂失矣。然東海歸藩,謙恭之心彌亮;明帝承統,友於之情愈篤。雖長幼易位,榮枯分歧,父子兄弟,至性無間。夫以三代之道處之,亦何故過乎!
戊申,上行幸河內;戊子,還宮。
三月,辛醜晦,日有食之。秋,玄月,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皆坐度田不實,下獄死。後上安閒謂虎賁中郎將馬援曰:“吾甚恨前殺守、相多也!”對曰:“死得其罪,何多之有!但死者既往,不成複活也!”上大笑。
建武十七年辛醜,公元四一年春,正月,趙孝公良薨。初,懷縣大姓李子春二孫殺人,懷令趙熹窮治其奸,二孫他殺,收係子春。京師貴戚為請者數十,熹終不聽。及良病,上臨視之,問所欲言,良曰:“素與李子春厚,今犯法,懷令趙熹欲殺之,願乞其命。”帝曰:“吏奉法律,不成枉也。更道它所欲。”良無複言。既薨,上追思良,乃貰出子春。遷熹為平原太守。仲春,乙未晦,日有食之。
五宮中郎將線純與太仆朱浮奏議:“禮,為人子,事大宗,降其私親。當除今親廟四,以先帝四廟代之。”大司徒涉等奏“立元、成、哀、平四廟。”上自以昭穆次第,當為元帝後。
馬援進擊征側餘黨都陽等,至居風,降之;嶠南悉平。援與越人申明舊製以束縛之,自後駱越推行馬將軍故事。
馬援奏宜如舊鑄五銖錢,上從之;天下賴其便。
馬援斬征側、征貳。
閏月,戊申,進趙、齊、魯三公爵皆為王。
吳漢發廣漢、巴、蜀三郡兵,圍成都百餘日,秋,七月,拔之,斬史歆等。漢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楊偉等惶恐閉幕。漢誅其渠帥,徙其黨與數百家於南郡、長沙而還。
十仲春,庚午,以關內侯戴涉為大司徒。盧芳自匈奴複入居高柳。是歲,驃騎大將軍杜茂坐使軍吏殺人,免。使揚武將軍馬成代茂,繕治障塞,十裡一候,以備匈奴。使騎都尉張堪領杜茂營,擊破匈奴於高柳。拜堪漁陽太守。堪視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勸民耕稼,乃至殷富。百姓歌曰:“桑無附枝,麥穗兩歧。張君為政,樂不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