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1)[第1頁/共5頁]
元初六年己未,公元一一九年春,仲春,乙巳,京師及郡國四十二地動。
仲春,皇太後寢疾,癸亥,赦天下。三月,癸巳,皇太後鄧氏崩。未及大斂,帝複申前命,封鄧騭為上蔡侯,位特進。丙午,葬和熹皇後。太後自臨朝以來,水旱十載,四夷外侵,盜賊內起,每聞民饑,或達旦不寐,躬自減徹以救災厄,故天下複平,歲還豐穰。上始親政事,尚書陳忠薦隱逸及直道之士潁川杜根、平原成翊世之徒,上皆納用之。忠,寵之子也。初,鄧太後臨朝,根為郎中,與同時郎上書言:“帝年長,宜親政事。”太後大怒,皆令盛以縑囊,於殿上撲殺之,既而載出城外,根得蘇;太後令人檢視,根遂詐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竄,為好城山中酒家保,積十五年。成翊世以郡吏亦坐諫太後不歸政抵罪。帝皆征詣公車,拜根侍禦史,翊世尚書郎。或問根曰:“往者遇禍,天下同義,知故很多,何至自苦如此?”根曰:“周旋官方,非絕跡之處,相逢發露,禍及親知,故不為也。”
元初四年丁巳,公元一一七年春,仲春,乙巳朔,日有食之。
初,汝南薛包,少有至行,父娶繼配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號泣,不能去,至被驅撲,不得已,廬於舍外,旦入灑掃。父怒,又逐之,乃廬於裡門,昏晨不廢。積歲餘,父母慚而還之。及父母亡,弟子求分財異居。包不能止,乃平分其財,奴婢引其老者,曰:“與我同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廬取其荒頓者,曰:“吾少時所治,意所戀也。”器物取朽敗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數破其產,輒複賑給。帝聞其名,令公車特性,至,拜侍中。包以死自乞,有詔賜告歸,加禮如毛義。
代郡鮮卑犯境,殺長史;發緣邊甲卒、黎陽營兵屯上穀以備之。冬,十月,鮮卑寇上穀,攻居庸關,複發緣邊諸郡黎陽營兵、積射士步騎二萬人屯列衝要。
夏,四月,京師旱。
太後從弟越騎校尉康,以太後久臨朝政,宗門盛滿,數上書太後,覺得好崇公室,自損私權,言甚切至,太後不從。康謝病不朝,太後使內酒保問之;所使者乃康家先婢,自通“中大人”,康聞而詬之。婢怨恚,還,白康詐疾而言不遜。太後大怒,免康官,遣返國,絕屬籍。
太後弟悝、閶皆卒,封悝子廣宗為葉侯,閶子忠為西華侯。
尚書複問勇:“短長雲何?”勇對曰:“昔永平之末,始通西域,初遣申郎將居敦煌,後置副校於車師,既為胡虜節度,又禁漢人不得有所擾亂,故外夷歸心,匈奴畏威。今鄯善王尤還,漢人外孫。若匈奴得誌,則尤還必死。此等雖同鳥獸,亦知避害,若出屯樓蘭,足以招附其心,愚覺得便。”長樂衛尉鐔顯、廷尉綦毋參、司隸校尉崔據難曰:“朝廷前以是棄西域者,以其無益於中國,而費難供也。今車師已屬匈奴,鄯善不成保信,一旦反覆,班將能保北虜不為邊害乎?”勇對曰:“今中國置州牧者,以禁郡縣奸猾盜賊也。若州牧能保盜賊不起者,臣亦願以要斬保匈奴之不為邊害也。今通西域則虜必將弱,虜勢弱則為患微矣;孰與歸其府藏,續其斷臂哉?今置校尉以抜撫西域,設長史以招懷諸國,若棄而不立,則西域望絕,望絕以後,屈就北虜,緣邊之郡將受困害,恐河西城門必須複有晝閉之儆矣!今不廓開朝廷之德而拘屯戍之費,若此,北虜遂熾,豈安邊悠長之策哉!”太尉屬毛軫難曰:“今若置校尉,則西域駱驛遣使,求索無厭,與之則費難供,不與則失其心,一旦為匈奴所迫,當複求救,則為役大矣。”勇對曰:“今設以西域歸匈奴,而使其恩德大漢,不為鈔盜,則可矣。如其不然,則因西域租入之饒,兵馬之眾,以擾動緣邊,是為富仇讎之財,增暴夷之勢也。置校尉者,宣威佈德,以係諸外洋向之心,以疑匈奴覬覦之情,而無費財耗國之慮也。且西域之人,無它求索,其來入者不過稟食罷了;今若回絕,勢歸北屬夷虜,併力以寇並、涼,則中國之費不止十億。置之誠便。”因而從勇議,複敦煌郡營兵三百人,置西域副校尉居敦煌,雖複皋牢西域,然亦未能出屯。厥後匈奴果數與車師共犯境鈔,河西大被其害。沈氐羌寇張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