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2)[第1頁/共5頁]
車師後部王阿羅多與戊部候嚴皓不相得,忿戾而反,攻圍屯田,殺傷吏士。後部侯炭遮領餘民畔阿羅多,詣漢吏降。阿羅多迫急,從百餘騎亡入北匈奴。敦煌太守宋亮上立後部故王軍就質子卑君為王。後阿羅多複從匈奴中還,與卑君爭國,頗收其國人。戊校尉閻詳慮其招引北虜,將亂西域,乃開信佈告,許複為王;阿羅多及詣詳降。因而更立阿羅多為王,將卑君還敦煌,今後部人三百帳與之。
司徒張歆罷,以光祿勳吳雄為司徒。
冬,十仲春,京師地動。
京師旱,任城、梁國饑,民相食。
武陵蠻詹山等反,武陵太守汝南應奉招降之。
帝欲褒崇梁冀,使中朝二千石以上集會其禮。特進胡廣、太常羊浦、司隸校尉祝恬、太中大夫邊韶等鹹稱冀之勳德宜比周公,錫之山川、土田、附庸。黃瓊獨曰:“冀前以親迎之勞,增邑成三千戶;又其子胤亦加封賞。今諸侯以戶邑為製,不以裡數為限,冀可比鄧禹,合食四縣。”朝廷從之。因而有司奏:“冀入朝不趨,劍履上殿,謁讚不名,禮節比蕭何;悉以定陶、陽成餘戶增封為四縣,比鄧禹;犒賞款項、奴婢、彩帛、車馬、衣服、甲第,比霍光;以殊功臣。每朝會,與三會絕席。旬日一入,平尚書事。宣佈天下,為萬世法。”冀猶以所奏禮簿,意不悅。
冬,十月,太尉袁湯免,以太常胡廣為太尉。司徒吳雄、司空趙戒免。以太仆黃瓊為司徒,光祿勳房植為司空。
乙卯,封乳母馬惠子初為列候。
北匈奴呼銜王寇伊吾,敗伊吾司馬毛愷,攻伊吾屯城。詔敦煌太守馬達將兵救之;至蒲類海,呼衍王引去。
閏月,庚午,任城節王崇薨;無子,國絕。
封梁不疑子馬為潁陰侯,梁胤子桃為城父侯。
永壽元年乙未,公元一五五年春,正月,戊申,赦天下,改元。
元嘉元年辛卯,公元一五一年春,正月朔,群臣朝賀,大將軍冀帶劍入省。尚書蜀郡張陵嗬叱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劍。冀跪謝,陵不該,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百僚寂然。河南尹不疑嘗舉陵孝廉,乃謂陵曰:“昔舉君,適以是自罰也!”陵曰:“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不疑有愧色。
公孫舉、東郭竇等聚眾至三萬人,寇青、兗、徐三州,粉碎郡縣。比年討之,不能克。尚書選能治劇者,以司徒掾潁川韓韶為嬴長。賊聞其賢,相戒不入嬴境。餘縣流民萬餘戶入縣界,韶開倉賑之,主者爭謂不成。韶曰:“長活溝壑之人,而以此伏罪,含笑上天矣。”太守素知韶名德,竟無所坐。韶與同郡荀淑、鐘皓、陳寔皆嘗為縣長,所至以德政稱,時人謂之“潁川四長”。
侍禦史朱穆自以冀故吏,奏記諫曰:“明將軍地有申伯之尊,位為群公之首,一日積德,天下歸仁;終朝為惡,四海顛覆。頃者官民俱匱,加以水蟲為害,京師諸官用度增加,聖旨發調,或至十倍,各言官無見財,皆當出民,扌旁掠割剝,強令充沛。公賦既重,私斂又深,牧守長吏多非德選,貪聚無厭,遇民如虜,或絕命於棰楚之下,或自賊於火急之求。又打劫百姓,皆托之尊府,遂令將軍樹敵天下,吏民酸毒,門路歎嗟。昔永和之末,法紀少弛,頗失人望,四五歲耳,而財空戶散,下有離心,馬勉之徒乘敝而起,荊、揚之間幾成大患;幸賴順烈皇後初政平靜,表裡同力,僅乃討定。今百姓慼慼,困於永和,內非仁愛之心可得容忍,外非守國之計所宜久安也。夫將相大臣,均體元首,共輿而馳,同舟而濟,輿傾舟覆,患實共之。豈能夠去明即昧,履危自安,主孤時困而莫之恤乎!宜時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園池之費,回絕郡國諸所饋送,內以自明,外解人惑;使挾奸之吏無所依托,司察之臣得儘耳目。憲度既張,遠邇清壹,則將軍身尊事顯,德燿無窮矣!”冀不納。冀雖專朝縱橫,而猶交結擺佈寺人,任其後輩、來賓覺得州郡要職,欲以自固恩寵。穆又奏記極諫,冀終不悟,報書雲:“如此,仆亦無一可邪!”然素重穆,亦不甚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