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第1頁/共5頁]
光和五年壬戌,公元一八二年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玄月,安平王續坐不道,誅,國除。初,續為黃巾所虜,國人贖之得還,朝廷議複其國。議郎李燮曰:“續守藩不稱,損辱聖朝,不宜複國。”朝廷不從。燮坐謗毀宗室,輸作左校,未滿歲,王坐誅,乃複拜議郎。京師為之語曰:“父不肯立帝,子不肯立王。”
帝校獵上林苑,曆函穀關,遂狩於廣成苑。十仲春,還,幸太學。
帝問太尉楊賜以黃巾事,賜所對切直,帝不悅。夏,四月,賜坐寇賊免。以太仆弘農鄧盛為太尉。已而帝閱錄故事,得賜與劉陶所上張角奏,乃封賜為臨晉侯,陶為中陵鄉侯。
孝靈天子中
張曼成屯宛下百餘日。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曼成,斬之。
大長秋華容侯曹節卒;中常侍趙忠代領大長秋。
秋,七月,有星孛於太微。
三月,司徒陳耽免。
冬,十月,皇甫嵩與張角弟梁戰於廣宗,梁眾精勇,嵩不能克。明日,乃閉營休士以觀其變,知賊意稍懈,乃潛夜勒兵,雞鳴,馳赴其陳,戰至晡時,大破之,斬梁,獲首三萬級,赴河死者五萬許人。角先已病死,剖棺戮屍,傳首京師。十一月,嵩複攻角弟寶於下曲陽,斬之,斬獲十餘萬人。即拜嵩為左車騎將軍領冀州牧,封槐裡侯。嵩能溫恤士卒,每軍行頓止,須營幔修立,然後就舍,軍士皆食,爾乃嘗飯,故所向有功。
何皇後性強忌,後宮王美人生皇子協,後毒殺美人。帝大怒,欲廢後;諸中官固請,得止。
庚子,南陽黃巾張曼成攻殺太守褚貢。
太尉楊賜時為司徒,上書言:“角誑曜百姓,遭赦不悔,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討,恐更騷擾,速成其患。宜切敕刺史、二千石,簡彆流民,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會賜去位,事遂留中。司徒掾劉陶覆上疏申賜前議,言:“角等詭計益甚,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覘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鳴呼。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宜下明詔,重募角等,賞以國土,有敢躲避,與之同罪。”帝殊不為意,方詔陶次第春秋條例。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猶將軍也。風雅萬餘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帥。訛言:“彼蒼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以白土書都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風雅馬元義等先收荊、揚數萬人,期會發於鄴。元義數來往京師,以中常侍封諝、徐奉等為內應,約以三月五日表裡俱起。
爵號皇後母為舞陽君。
夏,四月,旱。
鮮卑寇幽、並二州。檀石槐死,子和連代立。和連才力不及父而貪淫,後出攻北地,北地人射殺之。其子騫曼尚幼,兄子魁頭立。後騫曼長大,與魁頭爭國,眾遂離散。魁頭死,弟步度根立。
朱儁之擊黃巾也,其護軍司馬北地傅燮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因為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討伐,始到潁川,戰無不克。黃巾雖盛,不敷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大,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成同器。彼知君子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假。夫孝子疑於屢至,市虎成於三夫,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複有杜郵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之誅,則善人思進,姦凶自息。”趙忠見其疏而惡之。燮擊黃巾,功多當封,忠譖訴之。帝識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