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2)[第1頁/共3頁]
複作阿房宮。儘征材士五萬報酬屯衛鹹陽,令教射。狗馬禽獸當食者多,度不敷,下調郡縣,轉輸菽粟、芻稿。皆令自齎糧食;鹹陽三百裡內不得食其穀。
始皇惡言死,群臣莫敢言死事。病益甚,乃令中軍府令行符璽事趙高為書賜扶蘇曰:“與喪,會鹹陽而葬。”書已封,在趙高所,未付使者。秋,七月,丙寅,始皇崩於沙丘平台。丞相斯為上崩在外,恐諸公子及天下有變,乃秘之不發喪,棺載轀涼車中,故幸宦者驂乘。所至,上食、百官奏事仍舊,宦者輒從車中可其奏事。獨胡亥、趙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之。
臣光曰:秦始皇方毒天下而蒙恬為之使,恬不仁不知矣。然恬明於為人臣之義,雖無罪見誅,能守死不二,斯亦足稱也。
元年壬辰,公元前二零九年冬,十月,戊寅,大赦。
春,二世東行郡縣,李斯從;到碣石,並海,南至會稽;而儘刻始皇所立即石,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勝利大德而還。
十一月,行至雲夢,望祀虞舜於九疑山。浮江下,觀藉柯,渡海渚,過丹楊,至錢唐,臨浙江。水波惡,乃西百二十裡,從峽中渡。上會稽,祭大禹,望於南海;立石頌德。還,過吳,從江乘渡。並海上,北至琅邪、罘。見巨魚,射殺之。遂並海西,至平原津而病。
公子將閭昆弟三人囚於內宮,議其罪獨後。二世使使令將閭曰:“公子不臣,罪當死!吏致法焉。”將閭曰:“闕廷之禮,吾何嘗敢不從賓讚也,廊廟之位,吾何嘗敢失節也,受命應對,吾何嘗敢失辭也,何謂不臣?願聞罪而死!”使者曰:“臣不得與謀,奉書處置。”將閭乃仰天大喊“天”者三,曰:“吾無罪!”昆弟三人皆流涕,拔劍他殺。宗室振恐。公子高欲奔,恐收族,乃上書曰:“先帝無恙時,臣入則賜食,出則乘輿,禦府之衣,臣得賜之,中廄之寶馬,臣得賜之。臣當從死而不能,為人子不孝,為人臣不忠。不孝不忠者,知名以立於世,臣請從死,願葬驪山之足。唯上幸哀憐之!”書上,二世大說,召趙高而示之,曰:“此可謂急乎?”趙高曰:“人臣當憂死而不暇,何變之得謀!”二世可其書,賜錢十萬以葬。
玄月,葬始皇於驪山,下錮三泉;奇器珍怪,徙藏滿之。令匠作機弩,有穿近者輒射之。以水銀為百川、江河、大海,機相灌輸。上具天文,下具地理。後宮無子者,皆令從死。葬既已下,或言工匠為機藏,皆知之,藏重即泄。大事儘,閉之墓中。
二世天子上
夏,四月,二世至鹹陽,謂趙高曰:“夫人生居人間也,譬猶騁六驥過決隙也。吾既已臨天下矣,欲悉耳目之所好,窮心誌之所樂,以終吾年壽,可乎?”高曰:“此賢主之所能行,而昏亂主之所禁也。固然,有所未可。臣請言之:夫沙丘之謀,諸公子及大臣皆疑焉;而諸公子儘帝兄,大臣又先帝之所置也。今陛下初立,此其屬意怏怏皆不平,恐為變。臣戰顫栗栗,唯恐不終,陛下安得為此樂乎!”二世曰:“為之何如?”趙高曰:“陛下嚴法而刻刑,令有罪者相坐,誅滅大臣及宗室;然後收舉遺民,貧者富之,賤者貴之。儘撤除先帝之故臣,更置陛下之所親信者,此則陰德歸陛下,害除而奸謀塞,群臣莫不被津潤,蒙厚德,陛下則高枕肆誌寵樂矣。計莫出於此。”二世然之。乃更加法律,務益刻深,大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因而公子十二人僯死鹹陽市,十公主砶死於杜,財物入於縣官,相連逮者不成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