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1)[第1頁/共5頁]
朱修之斷馬鞍山道,據險自守。魯秀攻之不克,屢為修之所敗,乃還江陵,修之引兵躡之。或勸修之急追,修之曰:“魯秀,驍將也;獸窮則攫,不成迫也。”
孝建三年丙申,公元四五六年春,正月,庚寅,立皇弟休範為順陽王,休若為巴陵王。戊戌,立皇子子尚為西陽王。壬子,納右衛將軍何瑀女為太子妃。瑀,澄之曾孫也。甲寅,大赦。
孝建元年甲午,公元四五四年春,正月,己亥朔,上祀南郊,改元,大赦。甲辰,以尚書令何尚之為左光祿大夫、護軍將軍,以左衛將軍顏竣為吏部尚書、領驍騎將軍。
上欲減弱貴爵。冬,十月,己未,江夏王義恭、竟陵王誕奏裁損王、侯車服、器用、樂舞軌製,凡九事;上因諷有司奏增廣為二十四條,聽事不得南向坐,施帳;劍不得為鹿盧形;內史、相及封內官長止稱下官,不得稱臣,罷官則不複追敬。詔可。
丙子,立皇子子業為太子。
丙申,以安北司馬夏侯祖歡為兗州刺史。三月,己亥,表裡戒嚴。辛醜,以徐州刺史蕭思話為江州刺史,柳元景為雍州刺史。癸卯,以太子左衛率龐秀之為徐州刺史。
宋紀十(起閼逢敦牂,儘著雍閹茂,凡五年)
己卯,以領軍將軍柳元景為撫軍將軍;辛卯,以左衛將軍王玄謨為豫州刺史。命元景統玄謨等諸將以討義宣。癸巳,進據梁山洲,於兩岸築偃月壘,水陸待之。義宣自稱都督中外諸軍事,命僚佐悉稱名。
詔右仆射劉延孫使荊、江二州,旌彆枉直,就行誅賞;且豆割二州之地,議更置新州。
世祖孝武天子上
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是歲,以故氐王楊保宗子元和為征虜將軍,楊頭為輔國將軍。頭,文德之從祖兄也。元和雖楊氏正統,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號,部落無定主,頭先戍葭蘆,母老婆弟併爲魏所執,而頭為宋死守無二心。雍州刺史王玄謨上言:“請以頭為假節、西秦州刺史,用安輯其眾。俟數年以後,元和稍長,使嗣故業。若元和才用不稱,便應歸頭,頭能藩抜漢川,使無虜患,彼四千戶荒州殆不敷惜。若葭蘆不守,漢川亦無立理。”上不從。
義宣兼荊、江、兗、豫四州之力,威震遠近。帝欲奉乘輿法物迎之,竟陵王誕剛強不成,曰:“何如持此座與人!”乃止。
李延壽論曰:凶人之濟其身,非世亂莫由焉。魯爽以亂世之情,而行之於常日,其取敗也宜哉!
詔祀郊廟,初設備樂,疇前殿中曹郎荀萬秋之議也。
帝淫義宣諸女,義宣由是恨怒。質乃遣密信說義宣,覺得:“負不賞之功,挾震主之威,自古能全者有幾?今萬物繫心於公,聲跡已著;見幾不作,將為它人所先。若命徐遺寶、魯爽驅西北精兵來屯江上,質帥九江樓船為公前驅,已為得天下之半。公以八州之眾,徐進而臨之,雖韓、白重生,不能為建康計矣。且少主失德,聞於門路;沈、柳諸將,亦我之故交,誰肯為少主極力者?夫不成留者年也,不成失者時也。質常恐溘先朝露,不得展其旅力,為公打掃,於時悔之何及。”義宣腹心將佐谘議參軍蔡超、司馬竺超民等鹹有繁華之望,欲倚質威名以成其業,共勸義宣從其計。質女為義宣子采之婦。義宣謂質無複異同,遂許之。超民,夔之子也。臧敦時為黃門侍郎,帝使敦至義宣所,道經尋陽,質更令敦說誘義宣,義宣意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