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2)[第1頁/共3頁]
初,林邑王範陽邁,世相秉承,夷人範當根純攻奪其國,遣使獻金簟等物。詔以當根純為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魏舊製,群臣季冬朝賀,服裦褶行事,謂之小歲;丙戌,詔罷之。
己卯,魏作明堂,改營太廟。
十仲春,壬辰,魏遷社於內城之西。魏以安寧王休為太傅,劉郡王簡為太保。
三月,甲辰,魏主謁永固陵。夏,四月,癸亥朔,設薦於太和廟。魏主始進蔬食,追感哀哭,整天不飯;侍中馮誕等諫,經宿乃飯。甲子,罷朝夕哭。乙醜,複謁永固陵。
秋,閏七月,乙醜,魏主謁永固陵。
丁未,魏濟陰王鬱以貪殘賜死。
乙亥,魏大定官品。戊戌,考諸牧守。
蒲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於東明觀,親決疑獄;命李衝議定輕重,潤色辭旨,帝執筆書之。李衝忠勤明斷,加以緊密,為帝所委,交誼無間;舊臣貴戚,莫不心折,中外推之。
初,魏主召吐穀渾王伏連籌入朝,伏連籌辭疾不至,輒修洮陽、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仲春,乙亥,魏枹罕鎮將長孫百年請擊二戍,魏主許之。
乙卯,魏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餘人。
魏冀州刺史鹹陽王禧入朝。有司奏:“冀州民三千人稱禧腐敗有惠政,請世胙冀州。”魏主詔曰:“利建雖古,一定今宜;經野由君,理非下情。”以禧為司州牧、都督司、豫等六州諸軍事。
庚寅,魏主謁永固陵,毀瘠猶甚。司空穆亮諫曰:“陛下祥練已闋,號慕如始。王者為六合所子,為萬民父母,未有子過哀而父母不戚,父母憂而子獨悅豫者也。今和藹不該,風旱為災,願陛下襲輕服,禦常膳,鑾輿時動,鹹秩百神,庶使天人交慶。”詔曰:“孝悌之至,無所不通。今飄風、旱氣,皆誠慕未濃,幽顯無感也。所言過哀之咎,諒為未衷。”十一月,己未朔,魏主秜於太和廟,兗冕以祭。既而服黑介幘,素紗深衣,拜陵而還。癸亥,冬至,魏主祀圜丘,遂祀明堂,還,至太和廟,乃入。甲子,臨太華殿,服通天冠,絳紗袍,以饗群臣。樂縣而不作。丁卯,服兗冕,辭太和廟,帥百官奉神主遷於新廟。
己卯,魏主詔曰:“烈祖有創業之功。世祖有開辟之德,宜為祖宗,百世不遷。平文之功少於昭成,而廟號太祖,道武之功高於平文,而廟號烈祖,於義未允。朕今奉尊烈祖為太祖,以世祖、顯祖為二祧,餘皆以次而遷。”八月,壬辰,又詔議養老及禋於六宗之禮。先是,魏常以正月穀旦於朝廷設幕,中置鬆柏樹,設五帝座而祠之。又有探策之祭。帝皆覺得非禮,罷之。戊戌,移道壇於桑乾之陰,改曰崇虛寺。
甲戌,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為之置燕設樂。彪辭樂,且曰:“主上孝思罔極,興墜正失。去三月終,朝臣始除衰絰,猶以素從命事,是以使臣不敢承吹打之賜。”朝廷從之。彪凡六奉使,上甚重之。將還,上親送至琅邪城,命群臣賦詩以寵之。
初,晉張斐、杜預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來用之。《律》文繁複,或一章當中,兩家所處,生殺頓異,臨時考慮,吏得為奸。上留意法律,詔獄官詳正舊注。七年,尚書刪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詔公卿、八座參議考正,竟陵王子良總其事;眾議異同不能壹者,製旨平決。是歲,書成。廷尉山陰孔稚珪上表,覺得:“律》文雖定,苟用失其平,則法書徒明於帙裡,冤魂猶結於獄中。竊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世議所輕,將恐此書永淪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高第,即加擢用,以補表裡之官,庶幾士流有所勸慕。”詔從其請,事竟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