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466章 (2)

第466章 (2)[第1頁/共3頁]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帝以曠為奸佞,遣每旦於五操行中拜見。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斬之。綽固爭,覺得曠分歧死,帝拂袖入閣。綽矯言,“臣更不睬曠,自有它事,未及奏聞。”帝命引入閣,綽再拜請曰:“臣有極刑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製馭掌固,使曠觸掛天刑,一也。囚分歧死,而臣不能死爭,二也。臣本無它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顏。會獨孤後在坐,命賜綽二金盃酒,並杯賜之。曠因免死,徙廣州。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因而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懍懍。稀有人劫執事而謂之曰:“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來耳。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開皇十八年戊午,公元五九八年春,仲春,甲辰,上幸仁壽宮。

楊素、牛弘等複薦張胄玄曆術。上令楊素與法術人立議六十一事,皆舊法久難通者,令劉暉等與胄玄等辯析之。暉杜口一無所答,胄玄通者五十四,上乃拜胄玄員外散騎侍郎兼太史令,賜物千段,令參定新術。至是,胄玄曆成。夏,四月,戊寅,詔頒新曆;前造曆者劉暉等四人併除名。秋,七月,桂州人李世賢反,上議討之。諸將數人請行,上不準,顧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國度有賊,遂無行意,何也?”慶則拜謝,驚駭,乃以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討平之。

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緋裻,俗雲利官;上覺得厭蠱,將斬之。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引綽斬之。綽曰:“陛下寧殺臣,不成殺辛亶。”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令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法律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袖而入,很久,乃釋之。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蕭摩訶子世略在江南反叛,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成,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舍摩訶也。”因命擺佈釋之。

上柱國彭公劉昶與帝有舊,帝甚親之;其子居士,任俠不守法度,數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轉嬌縱,取公卿後輩雄渾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頸而棒之,殆死能不平者,稱為懦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毆擊路人,多所劫奪,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或告居士謀為不軌,帝怒,斬之,公卿後輩坐居士除名者甚眾。

帝以地點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丙辰,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考慮決杖。”因而高低相驅,迭行捶楚,以殘暴為乾能,以守法為脆弱。

高麗王湯聞陳亡,大懼,治兵積穀,為把守之策。是歲,上賜湯璽書,責以“雖稱藩附,誠節未儘”。且曰:“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今若黜王,不成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灑心易行,率由憲章,便是朕之良臣,何勞彆遣才彥!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殷勤曉示,許王改過耳。”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子元嗣立,上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元奉表謝恩,因請封王,上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