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3)[第1頁/共4頁]
三月,置溵州於郾城。
建中二年辛酉,公元七八一年春,正月,戊辰,成德節度使李寶臣薨。寶臣欲以軍府傳其子行軍司馬惟嶽,以其幼年闇弱,豫誅諸將之難製者深州刺史張獻誠等,至有十餘人同日死者。寶臣召易州刺史張孝忠,孝忠不往,使其弟孝節召之。孝忠使孝節謂寶臣曰:“諸將何罪,連頸受戮!孝忠懼死,不敢往,亦不敢叛,正如公不入朝之意耳。”孝節泣曰:“如此,孝節必死。”孝忠曰:“往則並命,我在此,必不敢殺汝。”遂歸,寶臣亦不之罪也。兵馬使王武俊,位卑而有勇,故寶臣特敬愛之,以女妻其子士真,士真複厚結其擺佈。故孝忠、武俊獨得全。及薨,孔目官胡震,家僮王它奴勸惟嶽匿喪二十餘日,詐為寶臣表,求令惟嶽繼襲,上不準。遣給事中汲人班宏往問寶臣疾,且諭之。惟嶽厚賂宏,宏不受,還報。惟嶽乃發喪,自為留後,使將佐共奏求旌節,上又不準。初,寶臣與李正己、田承嗣、梁崇義相結,期以地盤傳之子孫。故承嗣之死,寶臣力為之請於朝,使以節授田悅;代宗從之。悅初襲位,事朝廷禮甚恭,河東節度使馬燧表其必反,請先為備。至是悅屢為惟嶽請繼襲,上欲革前弊,不準。或諫曰:“惟嶽己據父業,不因此命之,必為亂。”上曰:“賊本無資覺得亂,皆藉我地盤,假我位號,以聚其眾耳。曏日因其所欲而命之多矣,而亂益滋。是爵命不敷以已亂而適足以長亂也。但是惟嶽必為亂,命與不命等耳。”竟不準。悅乃與李正己各遣使詣惟嶽,潛謀勒兵拒命。
吐蕃見韋倫再至,益喜。十仲春,辛卯朔,倫還,吐蕃遣其相論飲明思等入貢。
天下稅戶三百八萬五千七十六,籍後七十六萬八千餘人,稅錢一千八十九萬八千餘緡,穀二百一十五萬七千餘斛。
初,高力士有養女嫠居東京,頗能言宮中事,女官李真一意其為沈太後,詣使者具言其狀。上聞之,欣喜。時沈氏故老已儘,無識太後者,上遣寺人、宮人征驗視之,年狀頗同,寺人、宮人不審識太後,皆言是。高氏辭稱實非太後,驗視者益疑之,強迎入居上陽宮。上發宮女百餘人,齎乘輿禦物就上陽宮供奉。擺佈誘諭百方,高氏心動,乃自言是。驗視者走馬入奏,上大喜。仲春,辛卯,上以偶日禦殿,群臣皆入賀。詔有司草儀奉迎。高氏弟承悅在長安,恐不言,久開罪,遽自言本末。上命力士養孫樊景超往覆視,景超見高氏居內殿,以太後自處,擺佈侍衛甚嚴。景超謂高氏曰:“姑何自置身於俎上!”擺佈叱景超使下,景超抗聲曰:“有詔,太後詐偽,擺佈可下。”擺佈皆下殿。高氏乃曰:“吾為人所強,非己出也。”以牛車載還其家。上恐先人不複敢言太後,皆不之罪,曰:“吾寧受百欺,庶幾得之。”自是四方稱得太後者數四,皆非是,而真太後竟不知所之。
遣殿中少監崔漢衡使於吐蕃。
辛巳,以汾州刺史王翃為振武軍使、鎮北、綏、銀等州留後。
振武節度使彭令芳苛虐,監軍劉惠光貪婪。乙卯,軍士共殺之。
丙午,更汴宋軍名曰宣武。
蒲月,丙寅,以軍興,增商稅為什一。
成德判官邵真聞李惟嶽之謀,泣諫曰:“先相公受國厚恩,大夫衰絰當中,遽欲負國,此甚不成。”勸惟嶽執李正己使者送京師,且請討之,曰:“如此,朝廷嘉大夫之忠,則旄節庶幾可得。”惟嶽然之,使真草奏。長史畢華曰:“先公與二道結好二十餘年,何如一旦棄之!且雖執其使,朝廷一定見信。正己忽來襲我,孤軍無援,何故待之!”惟嶽又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