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1)[第1頁/共4頁]
元始五年乙醜,公元五年春,正月,祫祭明堂;諸侯王二十八人,列侯百二十人,宗室子九百餘人,征助祭。禮畢,皆益戶、賜爵及金帛、增秩、補吏各有差。
初,哀帝時,馬宮為光祿勳,與丞相、禦史雜議傅太後諡曰孝元傅皇後。及莽追誅前議者,宮為莽所厚,獨不及。宮內慚懼,上書言:“臣前議定陶共王母諡,希指近似,詭經僻說,以惑誤主上,為臣不忠。幸蒙灑心改過,誠無顏複望闕廷,偶然複居官府,無宜複食國邑。願上太師、大司徒、扶德侯印綬,避賢者路。”秋,八月,壬午,莽以太後詔賜宮策曰:“四輔之職,為國維綱;三公之任,鼎足承君;不有光鮮恪守,無以居位。君言至誠,不敢文過,朕甚多之。不奪君之爵邑,其上太師、大司徒印綬使者,以侯就第。”
太保舜奏言:“天下聞公不受千乘之土,辭萬金之幣,莫不鄉化。蜀郡男人路建等輟訟,慚怍而退,雖文王卻虞、芮,何故加!宜陳述天下。”奏可。因而孔光愈恐,固稱疾辭位。太後詔:“太師毋朝,旬日一入省中,置幾杖,賜餐十七物,然後歸,官屬按職仍舊。”
仲春,丁未,遣大司徒宮、大司空豐等奉乘輿法駕迎皇後於安漢公第,授皇後璽紱,入未央宮。大赦天下。
漢紀二十八(起昭陽大淵獻,儘著雍執徐,凡六年)
莽召明禮少府宗伯鳳入說為人後之誼,白令公卿、將軍、侍中、朝臣並聽,欲以內厲天子而外塞百姓之議。先是,秺侯金日磾子賞、都成侯金安上子常皆以無子國絕,莽以日磾曾孫當及安上孫京兆尹欽紹其封。欽謂“當宜為其父、祖立廟,而使大夫主賞祭。”甄邯時在旁,廷叱欽,因劾奏:“欽誣祖不孝,大不敬。”下獄,他殺。邯以法紀國體,亡所阿私,忠孝尤著,益封千戶。更封安上曾孫湯為都成侯。湯受封日,不敢還歸家,以明為人後之誼。
莽複奏言:“共王母、丁姬,前不臣妾,塚高與元帝山齊,懷帝太後、皇太太後璽綬以葬。請發共王母及丁姬塚,取其璽綬;徙共王母歸定陶,葬共王塚次。”太後覺得既已之事,不須複發。莽固爭之,太後詔因故棺改葬之。莽奏:“共王母及丁姬棺皆名梓宮,珠玉之衣,非藩妾服。請更以木棺代,去珠玉衣,葬丁姬媵妾之次。”奏可。公卿在位皆阿莽指,入錢帛,遣後輩及諸生、四夷凡十餘萬人,籌劃作具,助將作掘平共王母、丁姬故塚;二旬間,皆平。莽又周棘其處,覺得世戒雲。又隳壞共皇廟,諸造議者泠褒、段猶等皆徙合浦。征師丹詣公車,賜爵關內侯,食故邑。數月,更封丹為義陽侯;月餘,薨。
分京師置前輝光、後丞烈二郡。更公卿、大夫、八十一元士官名、位次及十二州名、分界。郡國所屬,罷置改易,天下多事,吏不能紀矣。
元始三年癸亥,公元三年春,太後遣長樂少府夏侯藩、宗正劉宏、尚書令平晏納采見女。還,奏言:“公女漸漬德化,有窈窕之容,宜承天序,奉祭奠。”大師光、大司徒宮、大司空豐、左將軍孫建、執金吾尹賞、行太常事、大中大夫劉秀及太卜、太史令服皮弁、素積,以禮雜卜筮,皆曰:“兆遇金水王相,卦遇父母得位,所謂康強之占,逢吉之符也。”又以太牢策告宗廟。有司奏:“故事:聘皇後,黃金二萬斤,為錢二千萬。”莽深推讓,受六千三百萬,而以其四千三百萬分予十一媵家及九族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