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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外篇(哭聲)[第2頁/共3頁]

肖家是村裡的大戶,良田千畝,騾馬成群,有錢有勢但不霸道。肖老太爺吃齋唸佛,常做善事,隻要傳聞村外有倒斃的乞丐,都來察看一番,取出兩塊大洋,雇人運到荒崗上安葬。此次他又來到現場。固然女屍被嚴峻毀容,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是本身二女兒肖連枝,白叟產業場暈倒在地。

方全有內心“格登”一下,莫非肖家人認錯了,那野地裡的女屍是小翠?便倉猝捎信讓外甥來。

方全有不承諾。四周頂狀喊冤。鬨得襄縣城裡街談巷議。

今後,夜裡肖家墳園,常傳出女子哭聲。驚得人頭皮發麻。入夜後冇人敢從那邊顛末。

“爹,我冇有跟人私奔,一向在這裡……”小翠淚流滿麵哽咽道。說罷,她雙腳離地,如同騰雲駕霧,二般飄進墳園深處,在一個墳頭前消逝了。

凶手伏法,大仇已報,要說地府之下的二蜜斯也該安眠,可肖家墳園的女子哭聲還是。更讓人匪夷所思的是,自從廖樹海的屍身埋進廖家墳地,夜裡又傳出男人嗚嗚的哭聲。

這讓差人局非常犯難,彆說肖家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就是窮家小戶,也不會讓人隨便扒墳,翻屍倒骨。再說,弄錯瞭如何結束?因而就拖了下來。

今後,陶莊人夜裡再也聽不到那墳地裡的哭聲了。(未完待續。。)

捕快找到廖樹海,開端他甚麼也不說。厥後隻好實話實說。那天淩晨霧氣很大。他拉著車出村,瞥見野地裡躺著一小我,心生獵奇下路去看,見是個穿著光鮮的女子屍身,嚇得魂飛魄散,從速拔腳拜彆,唯恐惹上性命官司。

那年,鄂北陶莊村外的野地裡,驚現一具年青女屍。

案子被報紙表露後,言論大嘩,以為處所官員草菅性命,拿人頂罪!迫於社會言論壓力,董玉卿被罷免查辦。

捕快們喜出望外,將廖樹海帶回差人局鞠問。他隻承認取下屍身上的金鐲子。矢口否定殺人。董玉卿大怒,命令加大審判力度。不出三日。廖樹海承認殺人劫財,物證、供詞俱全。

彭新宇豁出性命,要為表妹討回公道,從襄縣告到省都督府,一向告到北京當局。為這場官司,他被黌舍辭退。丟了飯碗。襄縣差人局迫於壓力隻好開棺驗屍。人死物在,法醫官從屍身上找到一枚銀鎖,上刻“方小翠”三個字,還發明死者右腳少個小拇趾。

捕快勘驗女屍,發明是被毒身後拋屍,麵龐還被鈍物砸爛。肖家人哀思欲絕,更是一頭霧水。這幾天,二蜜斯偶感風寒臥床,房門都未曾出。如何會半夜走出深宅大院,死於非命?時價隆冬,屍身冇法存放,當天就收殮安葬。

方全有追疇昔一看。那是肖家二蜜斯的墳,不由猜疑莫名。

幾天後,村裡一個牛皮估客返來了。掩嘴私語道:“全有哥,肖家二蜜斯冇死。前幾天,我去石門縣收皮子。瞥見她和馮延走在大街上。兩人非常密切。不像是主子和下人的乾係……”

這個看似淺顯的案子冇完冇了,並且越鬨越大越古怪。肖老太爺坐不住了,找到方全有說:“全有老弟,小翠是在我傢俬馳驅的。馮延又是我家伴計。我有治家不嚴之責。情願拿錢補償私了。你給我留點麵子。彆再扒墳了。算我求你了!”

方全有頭“嗡”地聲響,感到麵前一陣發黑。小翠在這裡有吃有喝另有人為,辦出這類不端方不名譽的事,本身丟人事小。更對不起肖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