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被媽裸露的羞恥[第1頁/共2頁]
年幼的我不敢對抗母親,乃至視她為本身心目中的女神,但是我的心就象一部攝像機,記錄下了生長的點點滴滴!
她隻會誇耀本身,並且是那麼荒唐、無趣的自我舉高,能申明甚麼呢?總想證明爸爸配不上她!
一個想當****又想立牌坊的勢利醜惡女人!
媽媽無情的出售了我!
他說:“把褲子脫了!”
媽媽,你是內體上的忠貞女,但是倒是靈魂上的潘弓足!但是請不要捐軀我,不要捐軀我的自負,但是你早早的就把我無情的殺死了一次、兩次……並且隻要我的肉身未滅,你對我的傷害還將持續下去,誰讓我是你的孩子呢?
出售了我這個她並不喜好的女兒!
頓時,我感到無語!
我但願媽媽能夠向我報歉,或者表示悔意,但是她都冇有!
從小到大,媽媽特彆愛給我講她的光輝汗青!
總說要尋死,但是向來冇有他殺過,不過,說出來恐嚇人的,讓家裡老是蒙上陰沉可怖的氣味!
長大以後,並且是當我都做了媽媽以後,我問過她:“小時候,你為甚麼把我扒光,讓王大伯看我上麵?”
那你就仳離啊?
我能夠瞭解成媽媽在操縱我勾引王大伯嗎?
診室裡,除了這個男大夫,另有彆外兩個大夫,一男一女,我感覺本身被圍觀了,我真不明白媽媽企圖安在?男大夫說的是脫褲子,並冇有讓脫光!
今後的餬口證明她向來冇有因為這件事而自責過,也冇有因為這件事而慚愧過,更冇有悔怨過!
一個不懂法律、冇有文明、冇有本質的庸人!
大孩子帶小孩子,或許天經地義,但是大人們應當好好的犒勞或者鼓勵大孩子,而不是一味的抨擊,不然,大孩子隻能視帶小孩子無趣,且是一種享福!
為甚麼?
就象你說過的那樣:“你是我生的,命都是我給的,就得聽我的,我讓你如何樣就得如何樣,不然,我都有權力收回你的命!”
但是你不能,因為你冇瘋,以是你隻能拿我當替人嗎?
小時候,我是那樣的信賴她、崇拜她,但是長大了以後,才發明那統統太好笑了!
媽媽的意義是對於不好的事情,我應當健忘,但是,對不起,我辦不到!
如果父母對我好一些,我真的會甘心聽話,而不是被迫聽話!
起碼她相稱於承認她乾過那件事,隻不過不是一件功德!
我下體抱病了,紅腫了,真的?假的?就算是真的,媽媽為甚麼不讓我的爸爸看呢?而讓王大伯看?他不是大夫!
媽媽竟然不屑一顧的說:“切,你如何不記取一些功德!”
我感覺我對四妹的印象不好,美滿是父母冇有做好事情,他們對我太壞了,對我非打即罵,還要求我甚麼都聽話,不能有一點抵擋。但是為甚麼不能對我好一些呢?
不管我走到那裡,四妹都跟到那裡,因為我是大孩子,以是我就有任務帶小孩子,那讓我非常的煩惱,感覺她真是我的累墜!但是冇有體例,如果不帶她玩,我就冇有飯吃,並且還要捱打!
一個喜好自我標榜的虛假小人!
對不起,媽媽,我衝犯了你,但是這統統的心得滿是因為你做下了各種的醜惡之事,才得出的結論!
誰讓我的命是你給的呢?
憑甚麼讓他看我的****?
當時年幼,我所猜疑的、氣憤的、無法的,終有一日,我核閱的去回看,然後重走來時的心路,讓我看到了一個如此醜惡而卑鄙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