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弘十七,小辯機[第1頁/共3頁]
“來來來,把他叫過來,他是灑家的親傳弟子吧?叫啥來著……”
當他坐起家來,看到發揮出如此高深球技的楊帆,腳上穿得竟然不是皮靴,也不是草鞋,而是一雙隻用兩根細帶子掛在腳指上的高齒木屐,更是驚得張大了嘴巴合不攏來。能踢得如此一手好球,已經極不易,腳下竟然是一雙高齒木屐,其難度更是可想而知,這小子竟有這般好工夫!這……這……佛爺可撿到寶了啦!
楊帆走到皮球邊,並不俯身撿球,而是腳尖一挑,將那球兒挑飛過肩,一個“魁星踢鬥”,便穩穩地愣住了那球。楊帆雙手攏住僧衣大袖,以雙腳控球,揭示起了球技,隻見那球高低翻飛,腳尖、腳背、腳緣、膝蓋、足踝……
一日三餐,自有人好齋好食地應,冇有俗事煩惱,不奇蹟擔憂。文官武將、士子文人、商賈豪紳,日日出息利祿馳驅,不知有多少事煩心,販子小民每日辛辛苦苦更加的頹廢,怎能與這和尚比安逸。
一濁道人說道:“恰是,佛家戒吃‘葷…這個葷,可不是世俗中所說的雞鴨魚肉之葷,這些叫‘腥…佛家的‘葷…指的是氣味燻人的菜,比如蔥、蒜一類的東西,隻如果三淨肉,即‘我眼不見其殺者;不是被我所殺者;不是決計我而殺之者,那便能夠吃。
他不敢碰女人,敵部下人在這一點上要求便也極嚴格,不然不是他沾惹的女人,隻怕在武則天麵前也講解不清。
老薛本身球踢得很臭,但這無毛病他喜好球。老薛非常喜好蹴鞠,以是做了這白馬寺主持以後,特地叫人建了一個球場,閒來無事,就坐在中間,看一幫地痞和尚踢球,偶然還與其他朱紫家的球隊比賽。
與楊帆、馬橋一起在吃肉喝酒的,另有一個瘦瘦巴巴、滿臉皺紋的老衲人,那和尚吃一口肉,念一聲“無上太乙天尊!”喝一口酒,道一句:“阿彌陀佛!”念叼得久了,聽在楊帆和馬橋耳中,彷彿是勸酒令兒普通。
他們做坊丁,每日辛辛苦苦,不過掙些小錢養家餬口,入了這寺廟,自有大施主把那金銀當作水普通地奉出去,一幫和尚的確是富得放屁油褲襠,難怪薛懷義部下這幫大和尚老是惹是生非,實在是精力太暢旺,無處宣泄了。
有個和尚見他恰好走來,便冇有跑過來撿球,而是向他喊了一聲。
唐縱對那兩個所謂的雲遊道人產生了思疑,但是事涉薛懷義,他也不敢輕舉妄動。因而,他先派人扮作香客,刺探這兩小我的動靜。白馬寺固然香客如雲,不由出入,但是想到後院瞧那些和尚也不輕易,他部下的公人費了挺大的勁兒,纔看到了馬橋一麵。
馬橋的模樣已然畫影圖形,張貼於大街冷巷,固然他剃了禿頂,那公人如何認不出來,當下吃緊回報唐縱。
“嗯?”
敢情這和尚不事出產,一天到晚無所事事,精氣腎水實在是充沛得不得了,哪是世俗間男人比得了的。正如《水滸傳》裡潘巧雲臨死罵楊雄的一句話:“跟我師兄一晚,勝於跟你十年。”
劫法場這樁案子,在洛京鬨得風雨狼籍,局勢相稱嚴峻,唐縱作主抓刑事案件的主官,壓力不成謂不重。他感覺,薛懷義也是受人矇蔽,不成能包庇這等凶犯,到了地頭兒,隻消申明顛末,薛懷義再放肆,也冇理包庇這兩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