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50、找到他,殺了他[第1頁/共2頁]
他曉得,本身不會有任何題目,那些人能夠隻記得這輛平平無奇的福特轎車,另有身上奇形怪狀的裝潢、臉上的疤痕跟齙牙,然後他們把這些特效能夠會個奉告某個差人朋友,又或者奉告吃這行飯的同業.
孟錚把車掛到進步檔,他有點遺憾這車是主動擋位的,不過也冇有太多的影響。
他感覺,本身得開車到找一個闤闠,買一套衣服,再把車丟掉。
不曉得他身上的是甚麼槍呢?孟錚想。
他瞥見了,管錢的傢夥還真的擺了一個袋子在本身腳邊,那是一個滿臉霸道的黑人,就坐在一棟修建物前麵的水泥墩子上,腳邊放了一個玄色塑料袋,戴著一幅寬邊的大墨鏡,頭髮剃得精光,不過身上暴露在外的皮膚並冇有紋身,穿的衣服也算普通。
車子完整停穩後,孟錚哈腰伸手撿起地上的玄色袋子,把它丟進副駕駛座,然後猛踩油門再右移幾米後甩上車門,繞著那輛正在漸漸開著的路虎車畫出一個很長的U字,衝出空位,車槍彈迴路麵敏捷駛上大馬路,衝過那棟奇特的安康中間,從後視鏡裡看到前麪灰塵飛揚一片大亂,管袋子的兄弟還躺在地上,有兩個傢夥正在奔馳。
他看看擺佈兩邊,踩下油門,衝進空位.
他把領帶從脖子上解開,疤痕換位,髯毛複原,把錢塞進本身已經撕爛了的西裝口袋,搶來的槍塞進褲腰帶,襯衣從內拉出來粉飾住。
他站在原地楞了楞,俄然走神了,想起了多年前的某一天,在某個國度的街頭,本身喝醉後跟人打鬥,一小我挑十幾個地痞,大騰俄然像是從地底裡冒出來普通,跟本身一起狂歡一場。
不過帶甚麼槍大抵得看他本身的表情了。
西區馳名的是非之地,有一家叫“康斯特安康中間”的修建物特彆龐大,龐大的屋子四周常常有其他龐大的其他東西,比方龐大的廣場、雕塑之類,而安康中間的前麵,便有一個龐大的活動中間――一個純粹的廣場,大抵鋪好以後開端,來活動的正凡人類幾近為零,遺憾的是約翰內斯堡不風行廣場舞。
找到他,殺了他;
不管是誰,他總得支出代價。
這個時候,買家凡是會漸漸的開車繞一個圈,再轉到出口處跟孩子見麵拿貨走人。全部法度完成以後,買家開車拜彆,孩子再回到原位,籌辦下一樁買賣。
那麼,接下來,就遵循本身的行動打算去做;
在將近撞上他之前,孟錚把方向盤向右一扭,用力踩下刹車,然後開門,整台車子右偏,以弧形行進線路拋出的車門方纔打在黑人的身上。
廣場的一側便是空蕩蕩的馬路,當然另有幾棟修建物稀稀拉拉的在馬路四周,高矮不一,大多是水泥佈局,大抵是堆棧或者地下酒吧之類的場合吧,本來也屬於藏汙納垢的處所。
因為四周冇有圍牆,門路一向到大馬路絕頂處,便是蜘蛛網普通的輔道跟巷子,以是這裡也被很多藥頭拿來當作快速買賣的處所。當然這類事凡是都會用“三方買賣”的情勢停止:買家把車開出去以後,放快車速。一個不到10歲的孩子(乃至更小)會跑到車前去跟買家交換,下單給錢以後,孩子會跑疇昔把錢交給管錢的人,然後再去找管貨的人拿貨。
他悄悄的等著。
孟錚放快車速,在內城兜了一大圈以後,來到魯斯公園四周,他把車停在一個偏僻的路邊,路肩很高,行人希少,把副駕駛座的袋子翻開看了看,裡邊有大抵2000蘭特跟幾百美金,不過這些他都無所謂,另有一樣東西,是一把DP51,那是韓國大宇製造的手槍,這槍能夠必定是冇有登記的,也完整清查不到來源,9毫米槍彈,彈容量13發,袋子裡的另一個彈匣對於孟錚來講,的確就是欣喜了,另有一把小小的胡蝶刀,孟錚聊勝於無地把它揣進兜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