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第1頁/共4頁]
直到最後,朱明隻得道:“我想差人們未能取回血衣,恐是我成心藏匿,不肯交出來。我母親此舉雖是婦人無知,但母子本性,她必然曉得交出血衣即致我於死地。現在也隻要我和差人們同中,我親身勸她將血衣交出。”
縣令又令件作驗其左臂,上麵刀創宛然,無不明示著他們說的是對的,縣令大驚失容,忙將母子二人送回家中,判人無罪。
一日,忽有某村地保,將一用牛車拉至縣衙前。升堂,顛末一番勘驗,認定此屍身是茉莉街石榴巷販木耳的王四,被人以重物擊中頭部而死。當即令人喚來王四之妻細辨,公然不差。
縣令越想越對勁,越感覺這個設法是精確的,竟然一宿未睡。熬到天明當即伐鼓升堂,派人將王四之妻立時帶到。
朱明大哭一場,請了來家唸了幾日經,超度了一場,然後入殮安葬。
當時燕子李三外出有急事,救濟不及時。
縣令因審案不明,被下屬參了一本,厥後被判入獄,終至病死獄中。宮標則以殺人劫財罪正法。
俄然一天,朱明的得了一種奇特的病,先前也冇甚麼征象,便感覺渾身高低串著痛,特彆是腹中劇痛難忍。
縣令此時再將王四之妻細細一看,見其公然姿色超眾,身形風騷,心想這等美婦向來就是招惹是非的美人,不覺心下先有了幾分主張。
縣令驗畢血衣,以為能夠結案,因而向上頭有關衙門呈上公文,下屬複審,朱明也是一口招承,冇有翻供。
陽穀縣有個名叫朱明的人,他不但長得非常清秀,並且本性,琴棋,歌樂管絃,無所不通無所不會。
將其一問,婦人公然也堅不承認與朱明有奸,乃至說不知朱明這報酬誰,□□從何而來。並要求縣令大人明察,切莫屈辱了本身的名節。
查訪當中,地保想起巷中以說媒為生的張婆常日裡走街串巷見多識廣,又巧嘴花舌好搭人說話,心想或許她聽到過甚麼動靜,因而便請差官將她帶到縣衙詢問。
朱明道:“專為續絃之事。”
張婆聽了也半真半假地調笑道:“王四甚愛其妻,讓於你定然不肯,你若堅欲奪其妻,唯有將王四殺死。你如能將王四殺死,我必能為你娶此婦人。”
縣令升堂一間,朱明連說絕無殺人之事。動刑一問,朱明仍不肯招,隻承認本身與張婆戲言,聊為一笑,並無殺人之心,更無殺人之事。
不想遍搜其身,竟未得幾文錢,不由連叫倒黴。冇想到他這一番行動都叫燕子李三路過期看到了。
朱明的母親聽後放聲大哭,哭罷,回身到本身的臥房取衣。過了好大一會兒工夫,才令使女將血衣拿出托付差人。差人翻開衣服一看,內裡公然沾有很多血跡,便押著朱明回衙門交差。
本來宮標本是個販子惡棍,仗著力大,又會些花拳繡腿,在鄉裡橫行犯警,逼迫良善。一日聽得王四販貨返來,心想他身上必有很多。因而便到田野王四歸家必經之路埋伏,將王四殛斃。
每日裡無事便串花街走柳巷,出入於秦樓楚館,與們打得熾熱。
言罷,燕子李三丟下一人,癱在地上,呼吸漸弱,有一絲無一絲,好一會兒才醒來。
張婆固然平素裡乾那些冇端莊的事兒顯得非常邃密,但未曾上過公堂。這一上大堂,腿頓時軟了。縣令一問,先有些鎮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