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1頁/共2頁]

馬車跑得很快,車子內裡卻涓滴感受不到動亂,李尋歡手裡拿著小刀雕鏤著一小我像,甄蔳在練字,手裡拿著的羊毫比起普通大小的羊毫要略小,中間放著的硯台也比較小,這一套文房四寶是甄士隱特地去定做的,比起市道上的代價要貴出一倍多來。

甄蔳冇有當即答覆,他把最後一筆寫完,才慢悠悠地說道:“這個字是我的名字,蔳呢,意義是草木富強的模樣,爹爹但願我像草木一樣茁壯生長,阿飛哥哥,你不熟諳這個字嗎?”

“阿飛哥哥,你先看我寫一遍,”甄蔳將手腕懸在半空,眼神專注地看著宣紙,寫大字時需得用懸腕法才氣寫得好,他之前隻練著寫過幾個大字,寫得時候不免有些嚴峻,幸虧飛這個字筆劃未幾。

“阿飛哥哥,我們來寫其他字吧。”甄蔳拉個阿飛的手,這路途這麼悠遠,總算找到個消磨時候的體例了。

李尋歡怔住了,眼角彷彿有笑意伸展開來,他拍了拍阿飛的肩膀,道:“無妨,本日我請你坐馬車,等他日你再請我喝酒便是了。”

阿飛的耳根有些泛紅,他悶悶地說了聲,“多謝。”

這場大雨一向下到半夜才垂垂地變小,雨聲淅淅瀝瀝的,滴滴雨珠敲擊著綠瓦的聲音清脆敞亮,伴跟著這雨聲,天涯漸漸地蹦出一絲光芒來。

甄蔳驚奇地看著阿飛寫得字,這個字的確和他方纔寫的字一模一樣,每一筆都彷彿從同一個模型裡刻出來的,“爹,你看阿飛哥哥寫得字竟然和我寫的一模一樣,阿飛哥哥好短長啊。”

“阿飛,不如和我們一起走吧,路上也好有人陪我喝酒。”李尋歡抱著甄蔳,笑看著阿飛。人生可貴一知己,更何況這位知己還如此的對他的胃口。

“你的字寫得很都雅。”阿飛不曉得甚麼顏體王體,更不曉得甚麼形神之說,他感覺這個字看上去格外都雅,便出言歌頌。

阿飛搖了點頭,道:“我不認字。”

李尋歡放動手中的木像,接過兩張紙來,當真地看了一遍,笑著對阿飛點了下頭,“阿飛寫得字真不錯。”

阿飛想了想,“那好,他日等我有錢了,必然請你喝最好的酒。”他說話的語氣信誓旦旦,冇有人會思疑他話裡的誠意。

馬車又緩慢地在官道上奔馳,大漢手裡的鞭子時不時在空中劃過一道道利落的弧線,比及一聲破空聲響了以後,幾匹駿馬便跑得更快了,不一時,便隻能看到窗外的樹林如煙般今後退去。

阿飛搖了點頭,道:“我冇有錢坐馬車了。”

比及太陽自天涯爬到了山坡上時,雨已經停了,淩晨的氛圍格外清爽,大地在昨夜裡洗去了鉛華,小草上一顆露水正沿著葉脈滑落,滴濺在如茵的草地上。

阿飛皺緊了眉頭,手內心竟出了汗,他殺人的時候都冇嚴峻過,想不到這會兒竟然會感到嚴峻,阿飛的唇抿得緊緊的,神采嚴厲得彷彿在做一件非常寂靜的事情。

甄蔳的嘴角暴露了兩個酒渦,他將手中的羊毫擱置在筆架上,道:“阿飛哥哥,輪到你寫了。”

甄蔳從包裹裡取出一張宣紙和一支羊毫,幫著阿飛沾好墨,阿飛手足無措地拿著羊毫,他拿著羊毫的姿式非常陌生,就彷彿從未拿過羊毫普通。

甄蔳比了比拿筆的手勢,現現在多是用五指執筆法,姿式略顯得龐大了些,阿飛卻隻不過看了一眼便能夠精確把握,此時的手固然有些生硬,但姿式倒是無可抉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