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北冥有竹1[第1頁/共3頁]
四海五湖之八,結義拜為兄弟,也不能隨便,必然要誌同道合,始終如一的,才談得上,一旦如此,就要叫本身的兒子出來拜見,稱呼對方為丈人,表達對父輩的敬意,本身對對方的雙親,也應當施紮。邇來見到北方人對這一點很草率,路上相遇,便可結成兄弟,隻需看年紀長幼,不講是非,乃至有結父輩為兄,給子輩為弟的。
疇前貴爵本身稱本身孤、寡、不穀,今後今後,固然孔子如許的聖師,和弟子說話都本身稱名。厥後雖有自稱臣、仆的,但也很少有人這麼做,江南處所禮節輕重各有稱呼,都記錄在專講禮節的《書儀》上。北方人多本身稱名,這是當代的遺風,我小我以為本身作名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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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和人說話,稱人家的祖父母、伯父母、父母和長姑,都加個“尊”字,從叔父母以下,就加個“賢”宇,以表示尊卑有彆。王羲之寫信,稱人家的母和稱本身的親不異,都不說“尊”,這是現在所不取的。
《禮》曰:“見似目瞿,聞名心翟。”有所感到,側愴心眼,若在安閒平常之地,幸須申其情耳。必不成避,亦當忍之,如同伯叔、兄弟,酷類先人,可得畢生腸斷與之絕耶?又“臨文不諱,廟中不諱,君所忘我諱”。蓋知聞名須有動靜,不必期於顛沛而走也。梁世謝舉”,甚馳名譽,聞諱必哭,為世所譏。又有臧逢世,臧嚴之子也,篤學修行,不墜家聲,孝元經牧江州,遣往建昌督事,郡縣民庶,競修箋書,朝夕輻湊,幾案盈積,書有稱“酷寒”者,必對之流涕,不省取記,多廢公事,物情怨駭’,竟以不辦而還。此並過事也。
凡與人言,稱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長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已下,則加“賢”子,尊卑之差也。王羲之書,稱彼之母與自稱己母同,不雲“尊”字,今所非也。
江南民風,兒生一期,為製新衣,盥浴裝潢,男則用弓矢紙筆,女則刀尺針縷,並加飲食之物,及珍寶服玩,置之兒前,觀其發意所取,以驗貪廉愚智,名之為試兒。親表堆積,致宴享焉。……
原文
四海之人,結為兄弟,亦何輕易,必有誌均義敵,令終如始者,方可議之。一爾以後,命子拜伏,呼為丈人,申父交之敬,身事彼親,亦宜加禮。比見北人甚輕此節,行路相逢,便定伯仲,望年觀貌,不擇是非,至有結父為兄、托子為弟者。
近在揚都,有一士人諱審,而與沉氏交給周厚,沉與其書,名而不姓,此非情麵也。
《禮經》上說;“父親留下的冊本,母親用過的杯圈,感覺上麵有汗水和唾水,就不忍再瀏覽利用。”這正因為是父親所常講習,經訂正謄寫,以及母親小我利用,有遺址可供思念。如果是普通的冊本,公用的器物,怎能十足燒燬不消呢?既已不讀不消,那也不該分離喪失,而應封存儲存傳給後代。
.....昔者,貴爵自稱孤、寡、不穀。自茲以降,雖孔子聖師,及閘人言皆稱名也。後雖有臣、仆之稱,行者蓋亦寡焉。江南輕重,各有謂號,具諸《書儀》。北人多稱名者,乃古之遺風。吾善其稱名焉。
譯文
邇來在揚都,有個士人避諱“審”字,同時又和姓沉的結交友情深厚,姓沉的給他寫信,隻署名而不寫上“沉”姓,這困避諱也不近情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