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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近是一刹時,我但願能有一小我,陪我走很長很長的路,一向走到我們對相互膩煩了為止。
掠取的過程是一場戰役,對於我而言,也是一種興趣。敵手越是強大,我就越是鎮靜。最後能搶到甚麼彷彿都已經變得不首要,首要的是,我高興了,而敵手卻不高興了。
我們夜裡冇有回家,在賓館裡過了一夜。第二天淩晨,醒來時我的眼皮就開端突突跳著,心境也莫名變得不安起來。產生了甚麼嗎?我爬起來,女孩猶摟著一床薄被熟睡。我冇有喚醒她,倉促在衛生間裡洗了把臉就分開了。
冇有人來安撫我,我也不需求彆人的安撫。但是我第一次感遭到如許的驚駭,對以往我所鐘愛的掠取過程,產生了思疑與討厭。我做錯了嗎?內心明顯曉得答案是必定的,卻恰好不肯麵對。
我並不是喜好阿誰女孩子,隻是風俗性地,看到弟弟有了的東西,我就想搶。
我回家的時候,聞人竹當時還在病院裡搶救,病危告訴書下了一次,但是搶救過來也另有但願。我、聞人蘭和小弟聞人菊麵如死灰地坐在搶救室外的長椅上,而我們的父母此時正在外洋,趕不返來。我坐在那邊,感受我就是家長,但是卻比任何人都要無助。mm和弟弟都冇有指責我,確切,飆車是聞人竹本身的挑選,但我卻也少不了此中的因果乾係。
提及來,我和聞人竹,真的算不上姐弟情深。小時候我冇少欺負過他,又因為餬口環境的優渥,而不必有相濡以沫的感情。對我而言,他隻是一個我落敗的敵手罷了――哪怕在他歸天之前。而是聞人竹就如許俄然地走了,乃至冇有扳回一城,我重重地感喟,也不曉得該感喟些甚麼。冇有人指責我,當然,更冇有人安撫我。
聞人竹的女朋友隻是一個淺顯的大學女生,除了長得比較標緻,大抵也冇甚麼值得重視的處所了。這些都不首要,首要的是,聞人竹能把她追到手,我也就能等閒地將她搶過來。
從小時候起,我就和mm合股起來搶弟弟的東西,又從mm手中把東西搶走。那些東西,無外乎都是玩具之類的小玩意兒,我不奇怪,可我就是喜好將它們全都奪過來。
不是說就此認輸,也不是說我就甘心如許放棄,而是我感受累了,再也不想像個傻子或戰役估客一樣,去搶彆人的東西。
現在我卻連阿誰女孩的名字都忘了。隻是一閉上眼睛,就能模糊想起,她笑起來時臉上會閃現出一雙酒窩,看得久了,還是挺讓人沉迷的。
我也仍然記得當時候在護城河邊的長椅上,我們並肩坐著。風很輕柔地拂疇昔,統統都是暖洋洋的,彷彿鍍了層甜美的色采,漸漸地,女孩將頭依托在我的肩膀上,我嗅到了洗髮水的香味,很淺顯的氣味,我卻是以而感覺心神有些擺盪。
回到家我才得知,聞人竹出事了。
當然,我的確不會去搶聞人蘭的女朋友。一方麵,當然是因為聞人竹的事情讓我至今內心都有一個疙瘩,另一方麵,韓絮阿誰女孩,實在是太淺顯了。聞人蘭如何會喜好那樣淺顯的女孩?不過她的事情,我也不肯意多管。
童思芸很愛韋婉,韋婉也愛童思芸。我在一旁上躥下跳,倒更像是個小醜。這個認知讓我惱火,卻也寂然。終究,我挑選了放棄。
我有一個mm和兩個弟弟。若說之前和弟弟mm掠取物品都是小事,直到我開端搶弟弟聞人竹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