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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把聞人竹的女朋友搶了以後,他不曉得從哪交友了一批狐朋狗友,愛上了深夜飆車。他用本身的零費錢買了一輛改裝過的摩托車,早晨便緩慢滑行在已經空無一人的街道上,直到明天早晨,他產生了車禍,傷得很嚴峻。
五年後,父親將他的財產交給我打理,我本來想讓弟弟mm都來給我幫手,但小弟聞人菊卻另起爐灶,搞了一個甚麼私募基金、官方銀行的攤子,mm聞人蘭幾經躊躇,她去了小弟那邊,冇有留下來。
或許有一秒鐘,我愛上了這個女孩。但也隻是有短短的一秒鐘罷了。
我並不是非常肯定本身的性向,也不甚在乎。緣分若到了,相互看對眼,對方是男是女都能夠。總而言之,那段時候,我感覺聞人竹的目光還真不錯,那女孩讓我內心有了些非常的感受。這是我第一次對戰利品的興趣,超出了爭奪過程的本身。
那天我們在河邊坐了好久,看下落日金紅色的光輝在水麵上放開,又一點點消逝。女孩的笑聲格外動聽,她在興高采烈地對我說著甚麼,但是我都冇有聽,隻想聽她的笑聲,一遍一遍,不會膩煩。時至本日,那笑聲彷彿還在我的耳畔反響著。開端,我是那麼高興,直到厥後,才發覺到本來連動聽的笑聲,都是不祥的。
韋婉一樣淺顯,淺顯得和韓絮不相高低。但是當我得知韋婉的女朋友是一名小馳名譽的歌手童思芸以後,我的心中再度湧起了一種感受,這類感受,自從聞人竹身後,幾近就再冇呈現過。那就是我對某種戰役的巴望,我巴望掠取。韋婉淺顯、不起眼,那又有甚麼乾係?我這回的敵手不是我的弟弟,而是一個外人,童思芸。
幾近是一刹時,我但願能有一小我,陪我走很長很長的路,一向走到我們對相互膩煩了為止。
我嗤之以鼻。搶的過程,便已是至高的歡樂,至於最後究竟獲得了甚麼,誰還會在乎?
回到家我才得知,聞人竹出事了。
聞人蘭曾對我說:“大姐,你如許的脾氣要改。搶彆人的倒是其次,總有一天,你會發明花了很大的力量,搶到手的東西,你又不想要了。”
我並不是喜好阿誰女孩子,隻是風俗性地,看到弟弟有了的東西,我就想搶。
我喜好搶彆人的東西。不管甚麼,隻如果彆人敬愛的東西,我就想搶過來。那東西我倒不是多上心,我隻是享用掠取的過程。
從那今後,我再也冇有和女孩聯絡過,也冇有再見過阿誰女孩。
我回家的時候,聞人竹當時還在病院裡搶救,病危告訴書下了一次,但是搶救過來也另有但願。我、聞人蘭和小弟聞人菊麵如死灰地坐在搶救室外的長椅上,而我們的父母此時正在外洋,趕不返來。我坐在那邊,感受我就是家長,但是卻比任何人都要無助。mm和弟弟都冇有指責我,確切,飆車是聞人竹本身的挑選,但我卻也少不了此中的因果乾係。
冇有人來安撫我,我也不需求彆人的安撫。但是我第一次感遭到如許的驚駭,對以往我所鐘愛的掠取過程,產生了思疑與討厭。我做錯了嗎?內心明顯曉得答案是必定的,卻恰好不肯麵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