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買下比利時俱樂部[第1頁/共3頁]
不過很快哈努什就搖點頭,這些和本身有甚麼乾係。固然有一些憐憫梅赫倫俱樂部的將來,但是他更加在乎本身的支出。因為一旦大範圍的引入南美和非洲球員,然後把比利時當作跳板賣到其他聯賽,到時候利潤的確是非常可觀的。
當然這些和裡斯特冇有乾係。比利時人都很敷裕,但是比利時的足球俱樂部就不算是很敷裕了,乃至很多俱樂部都是負債累累。他們俱樂部的運營很不標準,說一個比較典範的就是比利時的法律有明文規定,天下的職業俱樂部每年有任務向國度上繳總計兩億五千萬法朗(約合584萬美圓)的社會包管金。這是國度法律規定的。這筆錢實在不算很多,就算是放在捷克聯賽,這點錢都算不上是甚麼钜款。光是幾家捷克強隊就能夠悄悄鬆鬆拿出這筆錢。但是在比利時足壇不一樣。
“看著差未幾就留用。這件事情你先看著辦,我籌辦聯絡一下南美和非洲那邊。看看他們有甚麼好球員能夠引進兩個到我們俱樂部。”
是以裡卡多問道:“裡斯特,說說你的要求。”
乃至對於裡斯特來講,這傢俱樂部升級了,也還是有效。因為比及裡斯特鋪完了本身的球員通道以後,就算是比利時乙級聯賽的球員也能夠賣出去。裡斯特不會有喪失,但是這傢俱樂部就喪失大了。哈努什能夠包管,隻要裡斯特成為這傢俱樂部的老闆,這傢俱樂部的就冇有甚麼將來了。
“馬草率虎。”
冇想到這麼快,這麼快裡斯特就給了他覆信。活著界足聯關於經紀人的規定當中,經紀人是不答應成為足協的官員、俱樂部的高層等等,當然也不成能答應具有本身的俱樂部。但是也冇有人真的管這個東西。在東歐這邊很多俱樂部高層仰仗著他們的上風,直接就成為俱樂部明星球員的經紀人。像厥後伊布、莫德裡奇,他們的經紀人就是他們俱樂部的〖主〗席或者是副〖主〗席。
“我們再投個幾百萬美圓,然後就不投錢了。這傢俱樂部我們就專門引進南美和非洲的球員,他們的球員便宜。給他們月薪幾百美圓就行了。如許公司的投資也不高,如果他們當中能夠打出來幾小我,就算是打出了一兩小我,我們就把他們高價賣出去也能夠保持俱樂部的儲存。我們兩小我就賺這差價。”
哈努什固然幫忙裡斯特搞定了梅赫倫俱樂部,但是他還是有一些擔憂。這可不是倒賣球員,這是正端莊經的運營一傢俱樂部。特彆是梅赫倫俱樂部在比利時足壇的職位還不低。如何辦理一傢俱樂部,他們都冇有經曆。
拿下了俱樂部以後,做甚麼事情都便利多了。不過現在來講裡斯特還是缺錢,固然裡斯特冇想過給這傢俱樂部如何投資,但是前期還是需求投資的。裡斯特要在這傢俱樂部培養球員,然後做一個二道估客。既然如此裡斯特也不能隨隨便便的對待這傢俱樂部,裡斯特不但要籌錢,還要物色一個好的主鍛練。
“裡卡多,我此次給你打電話是有件事情要和你說。我比來方纔在比利時聯賽買了一家甲級俱樂部,但願能夠從巴西引進一兩名球員。如果此次你給我的球員氣力不錯,那麼我們完整能夠耐久合作的。”
不過裡斯特不對勁,裡斯特但願把剩下的股分都收出去。對於裡斯特來講,有個董事會掣肘是一個很不好的事情。最好的體例當然是本身把握統統的股分了。如許做甚麼事情也冇有人打攪,也不消看彆人的神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