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你的悲劇,你的試煉[第1頁/共2頁]
冇證據,他們冇證據的!
王繁華在水塘邊拿石頭砸死了顧阫,並命人將顧阫的屍身沉入水塘最深處,還找來石頭壓鎮。但在措置儘是鮮血的木船時,碰到了典史黃琳。
顧正臣看著王繁華,不由得佩服,還真是人至賤則無敵。
“冇錯!”
王繁華神采有些慘白。
王家下人不知所措。
縣衙升堂,威武聲中,衙役手持水火棍咚咚搗地。
自從昨日傍晚顧阫的屍身被髮明,王繁華就心神不寧,隻隔了一夜,縣衙都調查到本身頭上了!
顧正臣看向李義,好大的官威,隻不過你這麼打單我的證人,是不是不太合適?
李義愁悶了,不過鄧泉說的倒是真相。
顧正臣緊握著雙手,心頭的氣憤與殺意湧動。
皂吏抬骸骨上堂。
很多事雖已瞭然,但李義還必須走一遭,更不能直接問顧正臣誰能夠殛斃了顧阫,一旦顧正臣說著名字被坐實不是,便是誣告,誣告也是一種罪。
李義清了清嗓子:“如此說來,你是不會因田產膠葛一事侵犯顧阫了?”
李義核閱著王繁華,看了一眼主簿、縣丞等人,沉聲說:“王繁華,顧阫被害,沉塘多年。據顧正臣所言,你曾與顧阫有過田產紛爭,這可失實?”
沉重而短促的砸門聲傳入王家天井。
顧正臣冷冷地看著王繁華,恨不得上前掐死他:“你想要證據是嗎?我能夠給你!”
仵作當堂報告一番死因,鋒芒直指“仇殺”。
顧正臣從圍觀的百姓中走出,上前拱手:“父親顧阫無端被害,沉屍水塘多年,還請縣尊緝拿真凶,還顧家一個公道!”
李義一拍驚堂木,厲聲問:“既當年看到,為何不告官府!知情不告,依律也是重罪!你可知罪?”
“王繁華,縣衙傳喚。”
頗好,頗你百口啊。
大明剛建國那會,底子就冇多少文官,京官都缺,何況是處所,一些處所縣幾年冇知縣失實普通。當然,冇知縣,不代表冇典史,冇主簿,冇縣丞,這些官員在建國之初代行知縣權的環境並很多見。
貪婪、奸佞、構陷、無恥,都會在這裡上演。
大明規製,秀才、舉人見官無需行膜拜禮。
鄧泉果斷地回道。
王繁華平和地說:“不過厥後官府劃撥給王家另一塊地,王家就再冇找過顧家,在客歲顧舉人落第時,王家還曾登門道歉,拿出四十貫錢幫助顧舉人赴京趕考。王家與顧家乾係,頗好。”
鄧泉跪道:“縣太爺,非是小民不肯告官,而是當年滕縣尚未有知縣啊……”
“呃……”
李義深深看了一眼顧正臣,心中暗歎:
李義順勢扣問顧正臣,顧阫生前與誰有仇,得聽以後,厲聲喊道:“傳王繁華!”
咚咚!
父親顧阫在徐達雄師霸占多數以後的兩個月返回滕縣,隻不過因為途中腿受了傷,遲誤了幾日,並冇有與其彆人一同回到滕縣。
黃琳與王繁華說了甚麼,鄧泉躲在遠處並冇聽到,但黃琳看著王繁華將血船洗潔淨,措置了現場,卻若無其事地分開,這是究竟。
李義頭戴烏紗,身著青色團領衫,嚴肅端坐,驚堂木一拍:“傳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