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你的悲劇,你的試煉[第2頁/共2頁]
王繁華上堂,跪下施禮:“小民見過縣太爺。”
陳三秀亮了亮牌票,隨後伸手:“請吧。”
你必然要睜大眼看清楚了,這堂上有人皮的虛假,民氣的狡猾,人道的醜惡!
很多事雖已瞭然,但李義還必須走一遭,更不能直接問顧正臣誰能夠殛斃了顧阫,一旦顧正臣說著名字被坐實不是,便是誣告,誣告也是一種罪。
黃琳當堂交代,當時發明王繁華殺人,為了收斂財帛,消弭隱患,這才收了王繁華一半產業,找人將顧阫的名字加在了死人名冊上。
事情疇昔五年了,統統證據都毀了。隻需一口咬定不知情,縣太爺也何如不了我!
“你是說衙門中有官吏參與了行刺顧阫一案?環境如何,從實說來!”
仵作當堂報告一番死因,鋒芒直指“仇殺”。
縣衙升堂,威武聲中,衙役手持水火棍咚咚搗地。
自從昨日傍晚顧阫的屍身被髮明,王繁華就心神不寧,隻隔了一夜,縣衙都調查到本身頭上了!
頗好,頗你百口啊。
李義清了清嗓子:“如此說來,你是不會因田產膠葛一事侵犯顧阫了?”
冇證據,他們冇證據的!
李義核閱著王繁華,看了一眼主簿、縣丞等人,沉聲說:“王繁華,顧阫被害,沉塘多年。據顧正臣所言,你曾與顧阫有過田產紛爭,這可失實?”
李義愁悶了,不過鄧泉說的倒是真相。
“呃……”
顧正臣看著王繁華,不由得佩服,還真是人至賤則無敵。
李義順勢扣問顧正臣,顧阫生前與誰有仇,得聽以後,厲聲喊道:“傳王繁華!”
皂吏抬骸骨上堂。
鄧泉回想起當年勢,輕聲道來:“那是洪武元年十月的一天早晨……”
王繁華神采有些慘白。
鄧泉跪道:“縣太爺,非是小民不肯告官,而是當年滕縣尚未有知縣啊……”
下人跑來剛開出一條門縫,門就被粗魯莽開。
厥後顧阫在傍晚時入滕縣城,一起推過車、運過糧的鄧泉看到顧阫,剛想上前打號召,王繁華就找上了顧阫,拉扯著顧阫去了家中。
王繁華平和地說:“不過厥後官府劃撥給王家另一塊地,王家就再冇找過顧家,在客歲顧舉人落第時,王家還曾登門道歉,拿出四十貫錢幫助顧舉人赴京趕考。王家與顧家乾係,頗好。”
王繁華看向鄧泉,臉上掠過一絲惶恐。
班頭陳三秀手持牌票,厲聲說:“奉縣太爺命,請王家家主王繁華走一遭。”
鄧泉走上堂,跪下施禮。
父親顧阫在徐達雄師霸占多數以後的兩個月返回滕縣,隻不過因為途中腿受了傷,遲誤了幾日,並冇有與其彆人一同回到滕縣。
沉重而短促的砸門聲傳入王家天井。
李義接著傳黃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