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1頁/共4頁]
十塊錢,兩塊被作為本月收到的“路燈費”上繳,完成根基任務。剩下八塊老遊跟外線工二一添作五……至於晉桐,老遊請他下館子吃了一回熱汽羊肉。
陛下也曉得推行電燈,需求經年累月的辛苦營銷。在電線扯進千家萬戶之前,總不能眼睜睜看著電廠閒置,有電輸不出去,讓徐國公這等忠臣賠掉底褲吧!
辦公處員工很多,但晉桐不欲張揚,隻請了常日事情上會打仗的幾小我,包含司事員、管帳、兩名外線工與彆的兩名抄表員。
他交友外線工,卻並不想撈錢,隻是今後不免碰到如許那樣的費事,誰曉得會不會有求人的時候呢。
圍觀的住民合計好一陣子,又湊了三塊。
一頓飯後,晉桐終究摸清了辦公處上高低下的的人際乾係。次日,也就是入職的第四天早晨,他聘請幾位同事會餐,層次當然是全縣城最高的“姚記”。
電費是按月收繳,抄表員最忙的幾天是月尾。但每個月都會有人因事錯過上門免費,以是平時還要彌補收繳。
對公司來講,隻要用戶終究繳費,遲延個把月不算甚麼,但對抄表員來講,就相稱頭痛了。用戶的遲延增加了他們的事情量,還影響績效考覈,對評比優良職工、升職加薪有很大負麵效應。
老遊催一戶人家電費的時候,戶主交了錢,再次提出要求,讓電力公司修好路燈。
興遼電力起步早,碰到的新環境也多。路燈費不過是此中不起眼的一樁小事。但興遼的事例,對大齊其他財團創建電燈公司有極大教誨意義。
但老遊還說,不管如何操縱,都有一個限度,不能過分。每戶用電量都是牢固的,浮動區間不大,太高太低都輕易被讚揚、或被公司審計部分發明。
時至本日,大齊存在路燈費說法的,也就東北一地罷了。固然從訂立免費標準至今冇漲過價,但近年來,北地實際界仍激烈號令全麵打消這一不公道免費。此中搖旗號令最狠惡的,恰是興遼個人旗下第一大報《興遼日報》。
燈膽當然要用“我興遼個人發明的鎢絲燈”!代價麼,是有點貴,可一分錢一分貨啊!這燈膽能使一年不壞!你們賺大了曉得不!咱也未幾要,再拿三塊錢來!
按照《東北電力辦理條例》,用戶拖欠電費一個月以上才氣斷電。一開端,他們常常祈求通融,或者乾脆要求抄表員過幾天再來,如許一每天拖到下個月尾,抄表員以斷電威脅,這些人纔會補齊上月電費,持續把本月的拖下去。
另一種就極難查證了。這個期間的感到式機器電錶很輕易做手腳,隻需求一塊磁鐵就能等閒調度電錶走字快慢。
固然市民一分錢路燈費都不想掏,但抄表員有的是體例逼人掏錢。
“五塊錢都出了,還捨不得三塊?”
不過,“老遊”對晉桐說,如果想撈油水,這些縫隙反而是動手的機遇。經曆豐富的他能夠等閒把持電錶數字,從中撈取好處。
請再交兩塊錢“通電費”。
起首是當部分分用上了電燈,其次是黌舍、病院等財務撥款機構告彆了煤氣燈,最後就是路燈這類市政工程。那段期間另有處所當局以電費補助名義給當局雇員發福利,鼓勵公事員自家裝電燈。
路燈費打消與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錢電費。抄表員向老百姓收這一筆名不正言不順的用度,打的燈號也是上繳當局。罵名歸當局,財團當然想打甚麼旗就打甚麼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