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帝國的良心 -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

第四十三章 抄表員[第2頁/共4頁]

他交友外線工,卻並不想撈錢,隻是今後不免碰到如許那樣的費事,誰曉得會不會有求人的時候呢。

陛下也曉得推行電燈,需求經年累月的辛苦營銷。在電線扯進千家萬戶之前,總不能眼睜睜看著電廠閒置,有電輸不出去,讓徐國公這等忠臣賠掉底褲吧!

免費科對每個抄表員賣力的地區做了分彆。勝山辦事處包含晉桐在內,獨一專職抄表員三名,賣力收取縣城的電費。而周邊州裡,則由公司在本地的電工兼職收取。歸正那些處所用電少,事情量不大。

所謂滾滾亂世、塵凡煉心,就算不能遺世獨立,起碼不要同流合汙。如此罷了。

好處能夠來自用戶的“感激”,也能夠源自用戶的“無知”。

按照《東北電力辦理條例》,用戶拖欠電費一個月以上才氣斷電。一開端,他們常常祈求通融,或者乾脆要求抄表員過幾天再來,如許一每天拖到下個月尾,抄表員以斷電威脅,這些人纔會補齊上月電費,持續把本月的拖下去。

那戶主三十多歲,戴副眼鏡,自稱懂電力知識,天然不肯當冤大頭,威脅說要本身修。

電費是按月收繳,抄表員最忙的幾天是月尾。但每個月都會有人因事錯過上門免費,以是平時還要彌補收繳。

老遊口風一轉,美意勸他把街坊鄰居調集起來,湊點錢,好歹先交一點。“我老遊跟外線工乾係好”,拿到錢請人吃頓飯,賣小我情,才氣找人來修。

燈膽當然要用“我興遼個人發明的鎢絲燈”!代價麼,是有點貴,可一分錢一分貨啊!這燈膽能使一年不壞!你們賺大了曉得不!咱也未幾要,再拿三塊錢來!

當局機構的電費,不好直接攤到老百姓身上;黌舍、病院的用電自個兒向興遼交錢;至於路燈麼……便利了小民出行,特彆是附近的住民商戶受益尤大,收點錢不過分吧?

本來,當年太祖鼓勵生長電燈公司,徐國公主動為陛下分憂,在東北搞電力大YUE進。可發電機買了,電廠建了,用戶在甚麼處所?公司去跟誰收電費呢?

十塊錢,兩塊被作為本月收到的“路燈費”上繳,完成根基任務。剩下八塊老遊跟外線工二一添作五……至於晉桐,老遊請他下館子吃了一回熱汽羊肉。

辦公處員工很多,但晉桐不欲張揚,隻請了常日事情上會打仗的幾小我,包含司事員、管帳、兩名外線工與彆的兩名抄表員。

但老遊還說,不管如何操縱,都有一個限度,不能過分。每戶用電量都是牢固的,浮動區間不大,太高太低都輕易被讚揚、或被公司審計部分發明。

“老遊”當然是不樂意的。

固然市民一分錢路燈費都不想掏,但抄表員有的是體例逼人掏錢。

因而,各處所當局,比如勝山縣向興遼付出路燈電費的同時,還安排巡警在路燈安裝段每月收一次“路燈費”。

晉桐連連稱是,談笑晏晏。

圍觀的住民合計好一陣子,又湊了三塊。

一頓酒飯花不了幾個錢,但把情意儘到,今後就免了生分。

一是,外接線路繞開電錶,讓電力直接入戶。對此,公司有牢固排查,抄表員登門也會隨機抽檢。

路燈費打消與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錢電費。抄表員向老百姓收這一筆名不正言不順的用度,打的燈號也是上繳當局。罵名歸當局,財團當然想打甚麼旗就打甚麼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