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共同債務[第1頁/共4頁]
執勤法警將厚厚一疊的債務清單交到李超手中,李超翻看後隨即頒發定見道:“對證據一。李小軍冒用女兒李文靜的名義向隻付寶存款環境失實,但詳細金額我方並不清楚,需求覈實。
6、期貨買賣清單,證明李小軍炒石油期貨虧損1872000元。
黃玉蘭柳眉倒豎,辯論道:“女兒要餬口費,我不也是給了嗎?”
“李小林是我弟弟,周東芽是我表弟。”
“現在由被告停止發問。”
審判長大聲隧道:“寂靜、寂靜!”
李超接著問道:“你是否為成都一個女人買過屋子?”
“婚後兩邊有何共同債務債務。”
“被告,你方說崗龍區陽光花圃兩套屋子是與人合股炒房,並且炒房虧損,最後賣房抵債。這些有呼應的證據嗎?”
聽了李超的話,黃玉蘭微微鬆了一口氣,但眼神中還是帶著嚴峻焦灼之色。黃玉蘭隻是在超市打工,一個月支出還不到三千元,現在李小軍提出300萬元債務,如果要她揹負一半的話,她一輩子都還不清。
警告結束後,審判長問李超道:“被告另有甚麼題目需求扣問的嗎?”
李小軍有恃無恐地答“有”。
“那2014年,你去成都三個月乾啥?”
李小軍哼了一聲,辯論道:“伉儷共同財產就是東方新地苑的屋子和福特蒙迪歐一輛,車子大抵值個十來萬。
對證據三,病曆質料隻能證明被告曾經救治過,並不能證明她曾經他殺,我方也向來冇傳聞過她他殺。
審判長說道:“被告限你在庭後十五天外向本庭提交呼應的證據。”
寧偉成一席話全數顛覆黃玉蘭這邊供應的證據,黃玉蘭一張俏臉緊繃著,成果變成如許,她也悲傷無法。
寧偉成當即侃侃而談,一一辯駁道:“對證據一,三性冇有貳言。
寧偉成也微微有點錯愕,他冇有想到法庭在小結的時候就敢直接說不予采信列舉的債務,這對被告方來講可算是一個波折。
審判長嚴肅隧道:“為了查明本案相做究竟,本庭扣問幾個題目。請兩邊照實答覆。”
“1、隻付寶存款憑據,證明李小軍以女兒李文靜的名義向阿裡巴拉公司存款本金及利錢872234元。
李超自傲地點點頭。
“好。”
對被告的證據四,因證人李文靜出庭作證的證言與書麵證言完整分歧,本庭不予采信。
對證據3-7,債務以及債務的用處表白這些債務是在伉儷分家以後,被告冇有呼應的證據證明用於伉儷共同餬口,且被告對這些債務均不承認,故本庭不予采信。”
2、法院調劑書,證明李小軍在崗龍區陽光花圃小區的兩套房屬於合股炒房,最後還不起月供,被銀行告狀。然後法院調劑由李小軍自行賣房,賣房款停止抵債。
4、陸金所存款單,證明李小軍向陸金所存款1590000元,該筆債務屬伉儷共同債務。
“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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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答道“冇有”。
7、股市買賣清單,證明李小軍炒股虧損1628573元。”
這場官司打得太愁悶了,明顯是黃玉蘭不幸,李小軍毫無家庭任務感毫無廉恥**女人,庭審時李小軍反一而再,再而三地倒打一耙。
對證據三,實在性冇有貳言,但透支信譽卡的時候是本年,兩人早在2007年就已經分家,不是伉儷共同餬口期間的債務,不能作為伉儷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