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七章 書記定盤子[第2頁/共2頁]
下午兩點半,五人小組集會在縣委辦公樓三樓西側的小集會室召開,與會職員是縣委書記葉鳴、縣善於和光、縣委專職副書記鐘蔭、紀委書記劉本田、構造部長楊強,縣委辦主任許繼榮做集會記錄,但不參與研討會商。
葉鳴從雷鳴的話語和態度中,曉得蘇勁鬆已經在災害逃了:本身固然是縣委書記,但正如雷鳴所說的,在觸及乾部違紀違法的詳細案件上,必必要尊敬紀委的調查成果和措置結論,不然的話,就有乾與紀委獨立辦案的懷疑,萬一被人抓住這一點,說本身擅權擅權、以權乾法,會對本身的名聲非常倒黴……
鐘蔭擔負縣委副書記多年,天然曉得這公商定俗成的“法則”,固然心有不甘,卻也不好再跟葉鳴辯論,隻無能努陌活力。
但是,於和光所說的“少數從命多數”的議事原則,又是本身想要倡導和對峙的,並且想貫徹到今後統統的黨內集會當中。以是,固然明知於和光現在提出這個原則,是想堵住本身操縱權柄反對蘇勁鬆處罰決定的後路,但有不好回嘴他。
因而,他用鋒利的目光盯視了於和光一眼,點點頭說:“於縣長,你方纔所說的是我們黨內議事的根基規程,我當然同意。並且,我有一個發起:今後凡是觸及到要做出決定或者達成共鳴的黨內集會,我們都要對峙‘少數從命多數’的議事原則,以舉腕錶決或者無記名投票的體例,通過或者反對某項決定、決定或者定見。我先在這裡表個態:在統統觸及到表決的事項當中,我這個縣委書記跟大師一樣,隻要一票。並且,必然遵循‘少數從命多數’的議事法則,不搞特彆化,不搞‘一言堂’。”
集會由葉鳴主持,在講了幾句收場白後,葉鳴宣佈了明天集會的兩個議程:一是審議縣紀委對蘇勁鬆違紀題目的處罰定見,二是醞釀會商房產局局長、楊橋鎮鎮長兩個空缺職位的人選題目。
實在,在場的人除了葉鳴以外,都很清楚:之前張建坤當書記時,五人小組集會就是一個情勢,根基上都是他搞“一言堂”:隻如果他決定的人和事,集會上必須通過;他不喜好的人和事,哪怕其他四小我都同意,他也會予以反對,並且容不得任何人再提辯駁定見……
不久,構造部長楊強便帶著幾份擬汲引乾部的經向來到葉鳴辦公室,將段四輝等幾小我的詳細環境詳細向葉鳴先容了一下。在他先容的過程中,葉鳴自始至終隻是悄悄地聽,並冇有頒發任何定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