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真定美食[第1頁/共2頁]
“誰曉得呢,我明天回到堆棧就睡了,按說他應當幾天就考完了,能夠是考完他本身一小我,呆的沉悶,去山上打獵去了吧。”
成書於明朝的小說《金瓶梅》第五十三回也把魚翅視為初級食料,有雲:“都是珍羞甘旨,燕窩、魚翅絕好下飯。”按《金瓶梅》描述魚翅甘旨,僅列入朱門飲食,申明當時的普通人尚無從問津。《汪穰卿條記》卷三曾切磋魚翅始源,有雲:“魚翅自明以來始為珍品,宴客無之則客覺得慢。”此說當為確論。
河北地區的驢有兩種,一種是本地一帶的渤海驢,一種是山區戰役原的太行驢。真定的驢普通都是太行驢,而河間的驢肉火燒是渤海驢,比擬而言,太行驢的肉質更加細嫩一些,因而在各種際會之下,驢肉火燒就出世了。
如果冇考上,也算不幸中的萬幸,大不了過三年再考便是,有甚麼大不了的。
樂文感覺鄭良才這傢夥還真是浪費華侈,兩小我用飯就點了十幾道酒樓裡最好的菜,真是有錢不在乎啊,拿起筷子順手夾了一筷子麻辣兔絲,放入口中,感覺味道又麻又辣,質嫩爽口,讓他吃了一口,忍不住又夾了幾筷子,心中大喊過癮,可把這幾天在考場遭的罪補一補了。
“在堆棧如何冇見龍超啊?”鄭良纔拿筷子夾了一筷頭魚翅,放入嘴中,品嚼了一會,感覺味道還不錯,點了點頭,然後抬眼看了一眼樂文問道。
為今之計,隻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如果真考上了舉人,就頓時回故鄉,他還能追殺他不成?
從這個配方看,冇有明天所言的辣味料。其“麻辣“觀點,似從薑汁和花椒末而來。
因而厥後本地老百姓也開端殺馬做“馬肉火燒”,並且馬肉火燒因為曾經被皇上吃過而申明大振。但是好景不長,冇過量久,因為和蒙前人兵戈需求馬。這裡的馬可不是做火燒吃的死馬,而是活生生的戰馬。馬成了計謀物質,當然就不能由著老百姓做火燒吃了。但是想吃馬肉火燒瞭如何辦啊?因而就呈現了替代品――驢肉。驢肉纖維比馬肉細緻,並且純瘦不肥,自古就是下肴的佳品。並且保定一帶,屬於冀中平原,水草肥美,最合適養驢。
鄭良才見樂文狼吞虎嚥的模樣,淡淡一笑,他向來講究場麵,講究吃相,畢竟是大族後輩出身,就算是再餓,他也要細嚼慢嚥,樂文可管不了那麼多,又不是正式場合,顧忌那麼多乾嗎,平常也就罷了,餓了這麼久,也顧不上那麼多了,吃飽喝好,肚子不餓就行了。
要說樂文自作聰明也一定,當時如果不承諾阿誰黃儒,按大明律,樂文抵擋官兵追捕,很能夠會落小我頭落地的了局,死一個倒罷了,連丁珂兒都要陪他一起死,這是他不想看到的。
樂文在唐縣也吃過幾次驢肉火燒,但是味道和真定府做的比起來,就差的多了,冇想到鄭良才說這家酒樓裡的驢肉火燒比熊掌還要好吃,當然要嘗一嘗,因而便又點了兩個驢肉火燒,不過熊掌他也冇吃過,看看這家酒樓做的驢肉火燒到底吃著咋樣吧。
樂文隻顧填肚子呢,聽到鄭良才問他,隨口說道。
汗青傳說,真定的驢肉火燒傳聞發源於明初。
從明朝開端,人們才發明沙魚鰭內含有膠狀翅絲,並且口味甚美。明朝把魚翅推向飲食市場以後,立即引發激烈共鳴,熟諳其美食代價者逐步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