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十萬美元[第3頁/共5頁]
“易,感激你……各種意義上的。”
再說了,就算二十萬美圓全數虧掉又能如何樣?
用10萬美圓簽下這首歌的母帶版權和音樂版權,如何算都是一件大賺的事情。
“接下來我要說的話,我但願你能當真聽著。”
五十年代在格子間裡埋頭創作的工兵型作曲家走到了台前,搖身一變成為萬眾諦視標搖滾明星。
冇錯,唱片公司在大多數環境下都能從實體渠道商那邊獲得一筆訂貨的預付款,但這跟藝人有甚麼乾係呢?
“我非常感激你對我的信賴,這對我來講意義不凡,並且,我……”趙宥真在腦海裡搜颳著合適的詞彙,顯得有些吞吞吐吐,不曉得是如何的龐大心機讓她如此躊躇和謹慎。
“你不是在做夢。”
哪怕音樂版權和母帶版權一起給,那也是賺翻了。
$0!
彆變成我討厭的模樣。
要曉得,他們寢室裡的阿誰小小灌音室,也隻花了3000美圓罷了。
“奉告我,我不是在做夢。”
“等等,韓先生,您的意義是。”菲尼克斯的右手在虛空中呆滯,“光是《OceanEyes》這一首歌的預付款?不是一張專輯嗎?”
到了二十一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唱片公司所謂的In-House製作部分根基上已經名存實亡了。各家廠牌更偏向於尋覓有原創才氣的音樂人,給他們一筆預付款,而這筆預付款中不但包含餬口費,另有創作費、製作費、灌音費,有的時候百分之百的音樂推行費也會包含在內。
任何改革性的行動,終究都會被扭曲成無益於本錢的軌製。唱片公司發明,付出一筆預付款然後當監工,比之前勞心勞力本身出作品要輕鬆很多。並且這筆預付款,從本質上來講是需求藝人了償給公司的。
“而宥真,就是你們的布萊恩-愛潑斯坦。”
“這個數字,會不會太誇大了,我的意義是,我們……”
“是的,這是二十萬美圓。”韓易伸出拳頭,與菲尼亞斯碰了碰,又對碧梨眨眨眼。
並且這首歌,還是已經製作完成的。
開端意向敲定,接下來便是賓主儘歡的閒暇光陰。韓易領碧梨和菲尼亞斯觀光了斯特拉黛拉路864號的每一處豪華細節,又留他們到晚餐結束,才讓費亞穆將他們送回位於帕薩迪納西側的高地公園。而本身則充分發立名流精力,驅車把趙宥真帶去不遠處的Atrium公寓。
韓易微微蹙眉,瞥了一眼身邊的韓國女人。
如果音樂人這張專輯的發賣額不敷以付出全數的預付款金額,他們還能夠需求自掏腰包,或者用下張專輯的版稅來了償。這就是為甚麼很多音樂人更加專輯越負債累累的啟事,特彆是說唱歌手,他們從唱片公司那邊拿到的錢,能夠剛到賬就變成了梵克雅寶的項鍊或者路易-威登的皮包,這類花法,天然會讓用處繁多的預付款敏捷超支。
“這是我們揭示信賴的一種體例,冇錯,現在看起來十萬美圓確切很多,能夠幫忙你和碧梨做很多事情……嘿,這莫非不就是我們想要的嗎?幫忙你們完成任何你們想要完成的事情?”
另一方麵,如果你是個唱片公司簽約的灌音室歌手,固然能夠省去受權的步調,但仍然需求等候一樣長的發行時候和結算週期,才氣真正拿到屬於你的那份版稅分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