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1)[第1頁/共4頁]
本來那天籌辦睡覺的時候就比平時晚,她想起來功課忘了寫,說明天的功課還留很多,得寫好長時候,說著又愁得要哭。我們還是采納和前一次大抵不異的體例,欣喜過她,就把她一人留在書桌前,我們去睡了。
她爸爸內心早就焦急了,這時不由自主地說,那就晚睡一會兒,從速寫吧。看得出圓圓當時已困了,她聽爸爸如許說,有些不甘心,表示解纜愁的模樣。
定時按點地坐在書桌前,並不即是有了定時按點學習的風俗。“風俗的首要性並不止於風俗的履行和行動方麵,風俗還指培養明智的和感情的偏向,以及增加行動的輕鬆、經濟和效力。”“陪”所製造的風俗,隻是肢體上的;“不陪”纔給孩子留下了讓風俗在內心發展的空間。“陪”與其說在幫忙孩子,不如說是在給他製造費事。
確切,在我們的印象中,圓圓自那今後,再冇產生過臨睡覺時纔想起寫功課的事。她很快就學會了安排時候,偶然在黌舍就能抓緊時候完成很多功課,回家也普通寫得很快。
兒童統統固執性的壞風俗,幾近都是小題目冇獲得公道的疏導處理,耐久和家長或西席摩擦牴觸構成的。陪孩子寫功課就是特彆輕易養成兒童壞風俗的一種做法。
家長一焦急就會替孩子做決定,這是弊端的。人的本性是情願順從本身的思惟,架空來自彆人的號令。以是在培養孩子的過程中,為了構成兒童的自發認識,也為了他更好地履行決定,應當儘量讓孩子本身去思慮和挑選。哪怕是不異的決定,如果它不是來自家長的指令,而是來自兒童本身的誌願,他會更情願去履行。
家長應當記著這一條:在培養風俗的過程中,如果老是製造孩子的主動性和成績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一個好的風俗;如果常常讓孩子有不自在感和慚愧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壞風俗。
在這裡我想提示家長們,對於孩子偶爾所犯的小不對不要大驚小怪,內心必然要果斷一個設法:它隻是個“小事”,不是個“錯事”,孩子的生長需求經曆這些“小事”,它們乃至比做功課還首要。以是,隻要鼓勵孩子改正便能夠了,不要指責,也不要常常提起,不要讓孩子有慚愧感和負罪感,不然的話它真能牢固成孩子一個難以改正的缺點。
我們必然要瞭解甚麼喝采風俗。
有的家長能夠會說,我可冇有你那麼好的脾氣,我一瞥見孩子冇寫功課,火氣就上來了。那麼,我要說,如果家長在對待孩子的題目上從不去虔誠地思慮,不去理性地措置,隻是憑脾氣做事,一碰到題目就焦急,一焦急就發脾氣,這隻能申明你是個率性的家長。一個率性的家長,如何能夠不培養出一個率性的孩子呢?
很多媒體、西席或“教誨專家”都在建議家長應每天陪著孩子寫功課,這類說法不知他們是如何想出來的。一小我,起首是個自在的人,才能夠成為一個自發的人。
陪孩子寫功課,現在已成了很多家長的“功課”。
圓圓剛上學時,黌舍給重生家長開會,提削髮長應當常常陪著孩子做功課,每天查抄孩子的功課等要求。但我們冇那樣做。我們隻是在最後幾天,當孩子對黌舍餬口、寫功課這些事都還比較陌生時,在中間賜與她一些指導和提示,讓她儘快熟知一些根基的法則和做法。這個時候隻要一週,厥後就冇再管她――既不陪寫,也不決計查抄她的功課,最多是提示她一句:該寫功課了。這不是家長不作為,而是意在培養她本身構成傑出的寫功課風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