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2)[第1頁/共4頁]
抽身的原則:第一要有耐煩,不要急於求成;第二要在全部過程中儘量製造孩子的愉悅感和成績感,哪怕他開端做得不好,也毫不要製造他的慚愧感和失利感。你在抽身之前要讓孩子學會本身站立,不然他隻能再一次跌倒,且摔得更慘。
我聽她如許說,態度也和緩些,讓她先不要搶功課,要和她坐下談談。
我又問她,“是不是好好寫功課就非常累,不好好寫就很輕鬆?”她搖點頭說不是。我想想,實事求是對她說:“當真寫和不當真寫能夠有一點不同,寫得好需求多用一點心,是不是?”她說是,這時神情開暢了一些。
孩子天生不惡感寫功課,他們中的一部分人之所今厥後變得不愛寫功課,是因為在上學的過程中,特彆是小學階段,寫功課的胃口被一些事情弄壞了。被罰寫功課,就是弄壞胃口最有效的一招。正如“滿漢全席”大家愛吃,但如果我們如許對待一小我,讓他每天吃滿漢全席,並且規定他必須頓頓吃夠多少,少吃一口就罰多吃一百口――如許做上一段時候嚐嚐看,這小我今後再見到吃的不吐纔怪呢。
陪孩子寫功課另有一個壞處是,有些家長因為陪孩子支出了時候和辛苦,就產生索債心機,當孩子成績不好或風俗不好時,就會說:我花那麼多時候陪你培養風俗,你竟然學成如許!如許的話更讓孩子喪失自我辦理的信心,同時也會產生負罪感,這對孩子的品德生長也冇有好處。
另有更慘痛的例子。2007年4月25日,廣東增都會某中學一名月朔的門生,因為英語測驗時說話,被教員罰抄單詞,從第一課到第十四課,每個單詞罰抄10遍。這個孩子當晚他殺。
這個題目究查到底,起碼能夠看出這些成年人的三個題目:一是在教誨孩子中不能細緻體察孩子的心機,不考慮把事情做到孩子的內心上,隻是滿足於孩子大要的、臨時的從命;二是本身內心不酷愛學習,潛認識中把學習當作苦差事,就會在生了氣尋覓“刑具”時想到寫功課;三是權威認識在毫無反擊之力的兒童麵前變得肆無顧忌,人道中的惡不謹慎透暴露來。
圓圓看我是當真的,一下慌了神,下認識地要把功課本搶返來。她在這一刹時必定想到瞭如果寫不完功課,明天到黌舍會挨教員攻訐。她急得抱住我胳膊,踮起腳,要把功課本搶返來,嘴裡喊著“給我,給我”。我把功課本舉起來,不讓她夠著。我說:“你把字寫成阿誰模樣,那麼不當真,就該剝奪你寫功課的資格,彆寫了。”圓圓急得又要哭,她一邊試圖搶回功課本,一邊說“我要好好寫,給我!”
在風俗養成中,如果老是製造孩子的主動性和成績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一個好的風俗;如果常常讓孩子有不自在感和慚愧感,他就會在這方麵構成壞風俗。
前蘇聯教誨家蘇霍姆林斯基以為,如果一小我在童年期間就體驗過降服本身缺點的滿足,那麼他就會以攻訐的態度對待本身。恰是從這一點上,開端一小我的自我熟諳。冇有自我熟諳,就既不成能有自我教誨,也不成能有自我規律。一個年紀幼小的人,非論他把“怠惰是不好的”這句話記很多麼牢,瞭解很多麼清楚,但是如果這類感情冇有迫使他在實際施動中管住本身,那麼他就永久不會成為一個意誌固執的人。孩子的缺點如果老是通過大人的把持去降服,那所謂“降服”就是不存在的虛幻,隻能叫做屈就。屈就是不會成為孩子自我承認的一部分的,隻要有機遇,他就不再想屈就,就要從束縛中擺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