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複雜的邏輯鏈[第1頁/共3頁]
先從日子開端推算,那些住民發明魚肚子內裡有毛髮是在7月18日上午,而警方在當天下午的時候重新在護城河裡打撈了幾條草魚,發明這些草魚有的肚子內裡有毛髮,有的卻冇有,由此推論出,那些肚內有毛髮的草魚,應當一開端並不在護城河中儲存的,並且極有能夠,是被甚麼人豢養了以後再放到護城河裡的。
我抿了抿嘴,持續用筆尖寫著我所發明的線索,可當我寫到劉不凡臉上拿道傷疤的時候,我頓了頓。
我想了想,摸乾脆的開口問道:“是不是一翻開門的時候,一股子冷風從內裡吹出來,讓你感覺非常舒暢?”
沈弘文見我有些難受,就直接將我帶回了賓館,而後他才和那名男法醫帶著我們在彆墅內發明的灰色粉末和裂縫內裡的水漬取樣回了刑偵大隊。
“彆墅的房東是阿誰叫劉不凡的明星嘛?”我側頭看了一眼窗戶,隨後問道。
我下認識的摸了摸鼻子,在我的條記本上記下了這個叫做婁青的男人,隨後回身就走到了這房間的窗戶前。
差人來過以後,這裡的統統都不能做為證據錄入,這也是沈弘文和孟城為甚麼會讓我再次來到這彆墅的啟事。
我起家看了一眼這玻璃缸四周,發明瞭一個玄色的氧氣泵,我想這玻璃缸在這之前,應當是養殖水生物的吧。
再來講說明天產生的那一件彆墅凶殺案,我從沈弘文那邊探聽過來,那具屍身不但頭顱和軀乾不是一小我的,就連雙手,雙腳都不是同一小我的,簡樸的來講,凶手一共殺死了四小我,而在殺死這四小我以後,他又將每一具屍身的每一個部分切割下來,重新拚整合一具完整的屍身。
“實在當時我跟著孟隊出來的時候總感覺那裡不對,可卻又說不出個不對的點。”電話那頭,沈文弘迷惑的說道。
玻璃最易染上指紋,如果運氣好的話,我們能藉助這藍光手電筒內的分歧波段,拓取在這玻璃鋼內的統統指紋。
“嘩”的一聲,我翻開了這客房窗戶,低頭往下看去,直接就看到了我早上買水的那家小店,在我的這個角度,我還能看到老闆正在和一個老頭下棋。
我坐在書桌前,從條記本裡抽出一張紙,持續盤著我現在所把握的線索。
我冷靜地閉上了雙眼,腦中更是不竭的在回想著我當時來到這裡的場景。
沈弘文奉告我,當時他們在接到告訴以後,頓時就來到了第一案發明場,屍身是被床鋪壓著的,隻暴露了一隻手掌,當警方將床板翻過來以後才發明這是一具被拚集過的屍身,當時屍身的身上儘是血液,但都已經被風乾,皮肉卻已經處於比較敗壞的狀況,看上去已顛末端屍僵期了。
當然,我出來的時候已經穿上了鞋套和塑膠手套,畢竟這裡是案發明場,每一樣東西,都能夠成為破案的關頭。
想到這裡,我立馬給沈弘文打了一個電話,扣問屍身在被警方發明的時候到底是個甚麼狀況,因為遵循沈弘文所說,如果是幾小我的四肢被縫分解一具新的屍身的話,那麼他們每處四肢的符合點上應當會有很嚴峻的傷疤,而這些傷疤對比於劉不凡臉頰上的刀口,那但是要較著很多。
我當時在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就已經熟諳到了事情的嚴峻性,死了一個明星這件事情就已經能夠成為全社會的言論核心了,如果讓那些媒體曉得這個明星不但就這麼簡樸的死了,身後還被人把腦袋給割下來,縫製到其他屍身的軀乾上去,用腳指想都曉得,孟城這是吃到了多少壓力。